大熊貓紀念品未侵權

【本報訊】當局稱,經海關及經濟局調查後,截至前日止,尚未有與大熊貓禮品館所售貨品類似的商標在澳門註冊或已申請註冊。當局稱,根據本澳法例,商標必須已在本澳註冊或已申請註冊才有可能被侵犯,判定產品是否屬商標持有人必須由商標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鑑定,海關的調查顯示,至今未發現該品牌在澳門的商標持有者或權利人。

民署稱,購貨時供應商已聲明貨品無版權問題,且符合質量安全,但民署發關貨品有問題後,已即時將之下架。為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民署已認真審視程序,日後採購會更謹慎。

民政總署表示,部分本地製作的熊貓紀念品已完成,短期內將於大熊貓禮品館內出售,民署早前亦已聯絡本地文創藝術家,研發本地特色的熊貓紀念品,豐富本地創作的產品種類及數量。隨著本地出品增加,日後大熊貓禮品館銷售的紀念品將過渡到以本地產品為主,屆時外購產品僅作補充輔助,以增加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