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嚴格規管“害群之馬”的士

劉紹満

特區政府一心想將本澳打造成世界休閒旅遊中心,的士就為本澳的旅遊交通接待服務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但是偏偏就有“害群之馬”的士就影響本澳的旅遊服務質素,真是“一粒老鼠屎搞壞整鍋粥”,其實在多年來的士服務常被居民和旅客指態度惡劣,拒載、揀客、兜路、不滿乘客車程短、濫收車資和議價等時有發生,現在甚至演變成載走乘客行李,實在有損本澳的旅遊城市形象。

實事並不用多講,例如,交通事務局在春節期間共檢控三十六宗的士司機違規個案,當中以拒載和濫收車資最多,其餘包括以物件遮蓋工作證及違規上客。如此不良的服務現象,是整體社會不可容忍的事情,特區政府應從法律法規上嚴格執法,一但發現有違規的的士,就應立即處理,或許會起到“殺一敬百”的效果,相信都會得到廣大市民拍掌叫好。可是至今沒有得知當局如何處署受檢控的的士或當值的的士司機,只是透過新聞稿公佈相關的數字或表示重視事件的發生,以及計劃修訂的士規章等類似的敷衍套話,這是人人都會講的言語,或許這也是政府某些部門習慣性的行政手段。的士違規及受檢控的問題,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情,特別在今時今日的國際競爭社會環境,特區政府執法與相關制訂的法律更不能如同虛設。是有必要真真正正地做到認真實施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執法理念。同時,隨便亦試問一下,特區政府成立十一年以來,有處罰過多少輛有受檢控的士及其當值的的士司機呢?事件發生過之後,還是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沒”地了事了。

的士為本澳的旅遊及城市發展擔當不可缺少的角色,這個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本澳有五十五萬人口,還有每年有超過二千多萬人次的旅客,例如在今年春節七天假期內就有二百四十萬人次出入境。如據治安警公佈的數字顯示,在今日春節假期七天期間經陸路出入境共有165萬人次,其中關閘口岸佔9成3,共154萬人次。,經外港、離島臨時客運碼頭及內港14號碼頭出入境合有67.2萬人次。也據政府資料顯示,本澳現時行駛中的的士總數為九百八十輛,其中一百輛為俗稱“黃的”的電召的士,八百八十輛為俗稱“黑的”的一般的士。面對這麼多市民及旅客,的士的乘載壓力雖然很大,但是壓力再大,也不能棄服務質素而不顧的,怎樣也講不過去,特別在逢節假日期間,的士服務受到質疑及檢控的情況特別明顯及投訴數字不斷上升。筆者認為本澳的士服務質素還需不斷提升,以免影響本澳的國際城市的形象。那些“害群之馬”的的士,更應打擊及嚴厲處理。

或許原因在於過去由於特區政府相關執法部門對於的士違規執法不嚴,而導致個別的士司機視法而不見,並造成一連串多年來不同程度的服務投訴,一而再發生類似影響本澳旅遊形象的事件,有法等於沒法,執法不嚴,對於那些範“老資格”的的士司機來講根本沒有作用,也真是可悲的事情。其實在本澳的《的士規章》就規定如果司機在三年內第三次出現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其專業工作證將被吊消,同時,規章並規定禁止的士處於空車狀態而拒絕接載乘客,或拒絕接載乘客前往其指定的地點,其載往其他地點、或中途停止服務。如此嚴格的法規,為什麽有這麼多的的士司機視而不見呢,是不是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在宣佈推廣時出現問題呢,或許在的士司機取牌培訓時沒有認真學習呢,他們當中一些的士司機就因個人之利,真是破壞及搞壞整個行業的服務素質,並對於其他遵循法規的的士司機十分不公平,戴上不良的“帽子”實在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僅影響本澳的旅遊服務形象,亦是對的士行業的一種打擊,也真是害人又害己的做法,他們真是“笨豬”一隻。未來當局進一步修改法律法規來規管的士的服務是必然之舉。

就今年春節假期來講,旅客和居民出行需求猛增,的士違規問題更凸顯,揀客、兜路、濫收車資已經是屢見不鮮。近日更有趁乘客把行李放入車尾箱,未及上車之際,司機便飛車離開,猶如“搶劫”。可幸的是交通局、治安當局均會表示高度關注類似的個案。另外,近年的士司機違規經營頻現,乘客投訴連連。當局雖然加強打擊,卻未能遏止違規現象,除反映司機質素問題,也說明的士行業不愁生意,助長了不法行為越演越烈,部分更超出駕駛行業的經營守則。加上近年來澳旅客衆多,居民出行需求大增,基本不愁生意,當中更有個別人曾在賭場搵食,令行業較過去複雜,坑客違規行為層出不窮。有的士行內人士直認現時司機質素良莠不齊,品流複雜,希望當局以強硬手段打擊,維持本澳旅遊城市形象和行業聲譽。

也正如議員李從正日前所言的,多年來的士服務常被居民和旅客指態度惡劣,拒載、揀客、兜路、不滿乘客車程短、濫收車資和議價時有發生,現在甚至演變成載走乘客行李,實在有損澳門旅遊城市形象。的士是本澳的公交工具,每天大部分時間均需接載旅客,此等惡劣行為雖只屬個別事件,但當局應正視。他也建議考慮為司機的服務態度和專業操守提供培訓、設立服務質素扣分制或嚴重情況時須停牌等,讓不滿服務態度的乘客投訴有門,規範司機的服務質素。

因此,隨著澳門旅遊業發展蓬勃,的士對居民和旅客來說是重要公交工具之一,但電召的士和普通的士功能重疊,未能因應不同功能做好接載乘客服務。當局藉今年電召的士專營合約將到期時,進一步深化合同內容,釐定兩類的士之間的實際功能,解決居民和旅客“打的難”等違規的情況,以制度規範的士經營和專業操守,提升服務質素,同時應參照先進地區派車模式,提升的士派車效率,減少空載及增加載客,以提升日後服務質素及需求,建立澳門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當局還可考慮參照巴士專營合同的做法,開放電召的士市場,引入更多有意競投的大企業或業界人士以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方法競投牌照,讓兩類的士界定實際功能。此外,當局應向社會公開專營合同內容,以便收集、聽取業界和居民對改善的士營運模式和服務質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