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收益申報期延長

【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42/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將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該批示規定,將《職業稅章程》第十條第一款所指,收益從多於一位僱主處獲取的第一組納稅人,以及不具備適當編製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二零一零年收益的M/5式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另外,該期特區公報還刊登了第24/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 Instituto Politécnico de Leiria 開辦的公共行政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