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應助長“天價”酒店房價的發生

劉紹滿

本澳在今年的春節假期期間再度出現“天價”酒店房價,有個別酒店及旅館的房價由去年的三至四倍提升至六至七倍之高,更甚至提升至十倍的天價數位。酒店房的價錢如此之高,也遠遠超越一般消費者的消費能力,真是令人出一把汗,一般消費的旅客在來澳消費之前,他們根本想不到在住宿方面還需要用這麼多錢,並接受不起而減少在本澳逗留的時間或到珠海過夜,若是香港的旅客就乾脆回返香港,同時令到本來屬於交通接受能力差的本澳,交通接駁更是難堪,例如外港碼頭曾出現旅客難以買船票赴香港的情況,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本澳酒店價錢出現離普的界線,令消費者沒有一種物有所值的感覺,以及並令他們根本沒有能力接受。

本澳今年春節假期的期間有個別酒店的房價嚴重超高,這也是一個歷史性的事實。在今年春節黃金周(2月2日至8日)的期間,各口岸的出入境總人數約240萬人次,其中,入境旅客為80.5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8.5%。如據新華社日前報道的:據香港媒體報導,澳門星級酒店房間初一至初七,一早便被內地旅行團訂光,餘下的房間奇貨可居。二至三星級酒店的客房,也由平日的四、五百元漲至數千元,房價叫高6至7倍,令大批原先計畫租住酒店的港客提早回港。而珠海特區報日前則報導:有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新春酒店房價較平日漲逾十倍,只好安排旅行社入住珠海酒店。

政府旅遊局在早前發出的新聞稿時表示,當局得知有天價酒店房價的事情發生,並接到僅僅一宗的投訴個案,但是沒有實質的事件證明,而令事件就不了了之。當局並聲稱酒店房價由自由市場供需決定,屬經濟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政府不會幹預市場的一般運作。話就是說得好,也真是難以相信,旅遊局這一句推撤責任的話就可以輕鬆將問題解決,難道作為一個一直管理旅遊業包括酒店運作的行政部門,政府就沒有法律法規去監察對本澳旅遊業發展不良的事實嗎?或許本澳現時根本就不有法律法規對天價酒店房進行規管,是否在這一方面還存在法律上的空白,不能不令人有一種費解心思的聯想。雖然講酒店的房價可以話是由市場的供需而決定,但是更高的價錢也不能超至原來價錢的十倍之多,或許對於高收入的某些政府高級公務人員來講,他們是有條件接受得到,但是對於一般消費能力水準的旅客來講,就遠遠超出他們的消費水準及預算。對於本澳在假期期間的酒店房價出現天價的問題,當局是否應進一步值得研究及探討有改善的地方,未來更不能讓有類似事件發生,嚴重本澳旅遊業及城市的形象。

其實就本澳酒店房價的天價問題,而是在近年來發生,天價數字並逐年不斷地提幅,政府當局根本沒有出面幹預,就助長了某些不良的酒店業界或旅遊業界乘風而起,他們就會坐地起價,並也根本毫不客氣地提高酒店的房價,或許他們就持有皇法管不了天子的想法,更是想著企業及個人的利益,更是將本澳整體的旅遊形象拋之腦後。政府當局有否就酒店房價天價此問題研究過及推出調控的措施,可是這幾年來也不得見到出臺。例如,在今年春節假期過後,當局就會用這是屬於經濟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是否推撤責任就認為會萬事大吉了呢。若是這樣,筆者相信,當局一定會助長風氣,日後假期或黃金週期間本澳的酒店價錢一定有更高的“天價”情況出現,來澳的旅客更是會遇到“閉門羹”的事情。筆者在此亦向當局提問一下,當局在春節過後有否真正去調查酒店、旅館或旅行社刻意囤積酒店客房及非法抬高房價呢?當局是否有重視相關“天價”酒店房價的問題嗎?

對於本澳在黃金周或春節假期的期間出現“天價”酒店房價的問題,政府當局更不能用“政府不會幹預市場的一般運作”,這樣推撤責任的言語來交待。筆者也試問一下,酒店房價在春節期間已達到十倍之多,這可以講早就超出一定價錢的界線,事情總算是嚴重了吧,更不能講是屬於“一般運作”,或許政府當局並沒有接到類似高價錢的投訴,只是透過傳媒得到當中的數字,或許當局並沒有將傳媒所報導的事實放在心上,或許當局會講他們沒有接到相關的個案而認為根本沒法調查。那為什麼本澳專責部門沒有重視傳媒報導天價酒店房的問題呢,是否對傳媒的報導存在質疑呢,也真是有違了傳媒的公信力。天價酒店房價的問題,當局不能講是與政府不關或沒法執行行政管理,這樣一定會令市民再度認為政府當局的施政無能或戴上官商勾結的帽子。其實海南省三亞市去年就出現天價酒店房的現象,但是在政府當局推出的政策及措施進行嚴格監控之後,在今年的春節期間就少有相關的事件發生。筆者亦順便列舉更一個例子,內地在多年前在春節期間的陸路交通沒有規管票價時,就出現天價車價的嚴重情況,經過內地政府當局推出相關的法律法規後,天價車票現已成為一個歷史。

特區政府未來的施政目標的其中一項就是將本澳打造成世界休閒旅遊中心,面對每年超過二千多萬人次的旅客,以及逢年過節或黃金週期假的到過,來本澳度假旅遊觀光的旅客更是有增不減。政府當局與酒店業界在提供優質的服務之餘,並都想讓來澳旅遊的遊客停留在本澳過夜,可是當一但出面酒店房有供不應求的時候,就有一些不良的業界就乘風而起坐地起價,將酒店房價抬得高高,遠遠超出旅客來澳消費的預算,更甚至是沒有政府當局嚴格監控之下,風氣就越來越大。其實本澳就此問題,或許可以向三亞市學習一下,怎樣有效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管酒店“天價”房價的問題。

若出現酒店房價暴漲,旅客難以承受甚至有價無市的極端現象,政府當局理所當然應出面幹預及重視,更不能再出現越漲越“離普”的情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及維護本澳旅遊城市的形象,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固為最重要。同時,當局應研究制訂預防措施,預防及針對一些酒店對政府限價“陽奉陰違”,通過增加服務而輕易使限價令“名存實亡”,同時應對隨意抬高房價、亂收費、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格處理,並對典型個案給予曝光,以做一個“殺一儆百”的效果。因此,特區政府應為酒店業制定法律法規,嚴格規定酒店業的房價在節假日時不能超過某一個界限,並推出有效的執法力度,充分利用以法進行規管方式,相信會更為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