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議畢三法規草案科技獎勵及延長補貼

【本報訊】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科學技術獎勵規章》、〈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和《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三個行政法規草案。

科學技術獎勵規章

政府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科學技術的發展,大力支持科技的研發。本地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越來越重視開展科研工作,部分科技團體及企業也陸續開展了一些研發活動,參與科研工作的專家、學者、教師、科研人員、學生人數迅速上升,研究成果也在穩步增加。

為了落實第9/2000號法律《科學技術綱要法》,政府制定了《科學技術獎勵規章》行政法規草案,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向在澳門從事科學技術工作的人士給予獎勵的規範,目的是藉獎勵在澳門科學技術活動中做出貢獻的人士,提高本地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本地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有關的評獎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

科學技術獎勵包括三部分,核心部分是科學技術獎,由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及科技進步獎組成;第二部分是研究生科技研發獎;第三部分是對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或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本澳人士或機構給予特別獎勵。

自然科學獎及技術發明獎的獎金為︰一等獎一百萬元(澳門元,下同)、二等獎六十萬元、三等獎四十萬元;科技進步獎的獎金為︰一等獎五十萬元、二等獎三十萬元、三等獎二十萬元。研究生科技研發獎的獎金為︰博士研究生八萬元、碩士研究生六萬元。特別獎勵的獎金按科學技術獎的獎勵標準頒發。

草案規定設立獎勵評審委員會負責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研究生科技研發獎的評審工作則由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責。草案同時訂定科學技術獎及研究生科技研發獎評審的參考標準。

該草案曾兩次公開諮詢本澳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科技團體的意見,並在科技委員會多次討論。

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

政府制訂〈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將二零一零年度無線電牌照費的減免措施延續至二零一一年度。

草案建議於二零一一年度繼續減免安裝在漁船上的無線電通訊設備的牌照費百分之五十,以減輕漁民的負擔,繼續支持捕漁業的發展。此外,於二零一一年度繼續維持對本地傳呼服務、流動電話的流動站和手提站的豁免措施,使廣大市民直接受益。經此減免後,二零一一年度的無線電服務費預計減少約澳門幣八千五百萬元。

延長工作收入補貼

為紓緩低收入階層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制訂了《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將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草案並因應通脤持續攀升和經濟的發展情況,以扶助弱勢社群和援助更多的低收入人士,建議調升每月補貼金額上限至澳門幣四千四百元,預計措施受惠人數及發放金額皆會相應增加。

二零一一年度的工作補貼依舊按季度分四期申請及發放,並由財政局執行。凡年滿四十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以僱員身份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並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的受僱人士,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一百五十二小時(從事紡織、成衣及皮革製造出口業者,每月工作不少於一百二十八小時),季度工作收入少於一萬三千二百元(每月四千四百元),均符合申請資格,有關手續與過往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