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啟動業權須達比例政 府保私產權不會強行

【本報訊】運輸公務司長劉仕堯昨日在立法會引介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他指法案的精神是尊重市民意願,若未達到一定比例的啟動重建業權,政府不會強行推動重建。

劉仕堯說,制訂重整規劃時,明確保障業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及社會的參與權及知情權,同時保障涉及的弱勢群體,務求在公共利益及私人產權間取得平衡。

劉仕堯稱,重建模式包括重建區內及重建區外兩個部分,重建區內可由私人實體推動,但須獲8成業權比例啟動重建,如沒有人提出重建意向或獲取不足八成啟動業權比例,考慮到重建項目的逼切性,政府可推動重建,但至少仍要獲得7成啟動業權比例。如果最後仍獲取不足規定的業權比例,重建程序會被中止。區外重建可由私人實體推動,啟動重建業權比例是90%。他說,這一系列的規定,皆經過深入研究、廣泛討論,尤其是參考鄰近地區的重建經驗,啟動重建業權的比例若過高,重建項目難以啟動,若比例過低,會引起侵犯私有財產的爭論。法案經過深入討論後,採取了靈活的三種模式,各有不同啟動比例,有利展開重建,也符合澳門社會實況。

劉仕堯表示,舊區重整在澳門首次推行,需要具備完善的法律才能執行,才能有法可依。政府花了大量時間制訂法律,結合鄰近地區經驗與本地社會意見,通過細緻研究才擬定法案。舊區重整涉及保護私有財產與公共利益,必須審慎研究,平衡不同階層,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才能發揮真正效力。

劉仕堯說,《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是一套法律基礎制度,另有三個配套的行政法規,包括《甄選企業以推動舊區重建工程的公開競投制度》行政法規、《舊區重整資助基金》行政法規、《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跨部門工作小組現正根據收集的意見進行修改,爭取今年第一季送交行政會討論。

劉仕堯強調,不論重建模式如何,重建與否,決定權在居民手中,重建不能強行展開,體現澳門社會尊重私人財產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