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頻拆僭建物追收清拆費

【本報訊】由政府跨部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拆遷組)繼續採取聯合行動,昨日清拆提督馬路近年入伙的高層大廈兩個僭建物,其中一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另一個僭建物更在此僭建物上“僭上僭”。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平台屬高層大廈其中一處重要的避火區和緊急疏散通道,是發生火警時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應霸佔大廈公共地方僭建,罔顧大廈眾多住客安全,累己累人。

霸佔公共地方 封閉逃生通道

昨日清拆的平台屋位於提督馬路朗悅居4樓B及5樓B單位對出的大廈公共平台,政府於2008年12月31日因接獲同一座大廈住戶的投訴後到現場調查,發現4樓B單位對出公共平台的非法工程剛開始進行,並隨即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違法人立即停工。違法人繼續施工,土地工務運輸局聯同警方於2009年曾兩度封閉現場。

違法人依然故我,將約9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連同非法佔用的900平方呎的公共平台,擴建成為一間1,800多平方呎的平台屋。僭建物封閉了平台唯一的逃生通道,嚴重危害走火安全。

政府於去年刊登告示下令違法人淸拆僭建物,將平台恢復原來狀態。違法人至今未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行清拆平台屋,政府決定展開拆遷行動。

僭上僭 同日一併清拆

今次淸拆的不僅是4樓B座單位住戶在對出公共平台延伸的僭建物,同時還包括5樓B單位住戶的僭建物。5樓B座單位的僭建物是在樓下4樓B座單位的平台僭建物上再僭建,於毗連樓宇通天位置建造僭建物,僭建物以圍網構成,有金屬上蓋,單位的另一邊用鋁窗封閉單位陽台。

政府在2008年底接獲對4樓B座單位的投訴後,於翌年5月發現5樓B座單位亦新增了僭建物。政府在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分別刊登了“通知相關人士聽證”的告示及“命令清拆僭建物”的告示。違法人沒有在限期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表達自行清拆的意願,政府決定同日一併拆除該“僭上僭”違法建築。

記錄其他僭建 陸續處理

除這兩個個案外,局方會陸續處理該大廈內其他佔用大廈公共平台的僭建個案,昨日行動期間,亦對該幢大廈內正進行的其他非法工程開立卷宗以便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再強調,政府已設立了打擊非法工程的恆常機制,儘管政府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

處理171宗 追收清拆費

政府於2010年3月成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房屋局、民政總署及社會工作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加強部門協作,縮短行政程序,加快打擊僭建行為,尤其是新增及嚴重個案。

拆遷組自去年4月啟動首次行動至今,共處理171宗僭建個案。局方重申,違法人應在規定限期內申請自行清拆。否則,一旦政府採取清拆行動,將不可撤回,違法人須承擔嚴重後果,包括工程費用、罰款和承擔法律責任。政府已陸續向僭建者追收清拆僭建物的費用,多個個案已成功追收,費用由4萬至28萬元不等。

土地工務運輸局呼籲尊重他人權益,不應霸佔公共地方,不應興建僭建物,危害走火安全。高層大廈管理公司有責任管理好大廈,如發現有僭建跡象,或有人將大型鐵架等建材搬進大廈,應及時了解及阻止,一旦發現疑似僭建行為,應立即向局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