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必須儘快考慮文創院校的設立

繼去年特區政府成立文化產業委員會、文化局亦特別設立文創產業促進廳後,本澳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再賣出可喜一步。十七家本澳文創單位參展、設于大三巴旅遊活動中心(黃屋仔)的“澳門創意館”,已經與上周正式開幕,成為繼鄭家大屋禮品店後另一具代表性的文創展示空間。

“澳門創意館”融合環保概念與創意,產品均屬原創品牌。空間上“澳門創意館”較鄭家大屋禮品店更大,以半展示、半展覽模式運作,如同“文創品超市”。而文化局局長表示,待“澳門創意館”三個月試行階段結束後,即著手打造內設塔石廣場“玻璃屋”的塔石創意中心,進一步推動文創發展。計畫中的塔石創意中心空間更大,設有獨立商鋪,地下層設長期性質的創意工作坊,中層設“孵夢基地”,即讓嘗試製作文創品人士或單位進駐,頂層安排較富經驗的文創單位銷售產品。對特區政府如此不遺餘力的發掘空間,給予本澳文創產業支持,筆者深表贊同,也承認其對文創產業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不過這些措施似乎並未表現出對文創人才培養的更多關注。

創意產業最核心的生產要素是人才,而從本澳來看,由於文創產業起步較晚,從事文創產業的工作者無論是從數量上還是素質與能力上都存在較大的不足。所以當前本澳最為重要的是加強對文創產業人才的培養。人才的培養依靠的是教育,而良好的教育又需要依託專門院校系統、專業的進行。但是在這一點上,本澳文化局局長早些時候曾表示,“因為師資、場地等原因,現階段不考慮開設文創學校或學院”。而是按照該局已擬定短、中、長期部署,按部就班推進,並認為與民間團體及高等院校等合作開辦培訓課程,大有可為。局方所提到的困難確實是存在,但是筆者認為並不能因此而影響系統而專業培養文創人才的考慮。當局必須儘快對文創院校的設立作出安排。

誠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與民間團體或院校開辦培訓課程對本澳來說是比較容易一些,但是這些培訓課程也有著天然的不足。首先是課程品質上難免出現參差不齊;其次,在內容安排上亦難做到統籌規劃,有效利用原本就有限的師資等資源。而且這些課程所培養出來的人士多是“半路出家”,通過短期的培訓亦難以保證其水準能夠足以擔當起發展本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大任。如果一個處理不好,不僅會是資源的浪費,更有可能對剛剛起步的文創產業帶來打擊。而如果是有專門的創意人才培養院校或基地的話,這些問題則可得到有效避免,使資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配合一定的的支持和“孵化”措施,相信所能達到的效果將會事半功倍。

另外,專門文創學校的設立不僅是政府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具體體現,更能提升文創工作者的地位,使其能夠成為“科班出身”,也增加了社會對他們的認可度,從而吸引更多的人投身文創產業,形成良性迴圈。

筆者雖然提倡儘早設立文創院校,但是卻不是希望所出現的文創院校如同現有的一般院校那樣,採取傳統的教學方式“批量生產”所謂的文創工作者,因為傳統教學方式多是採取“填鴨式”式的說教、課程與學分簡單堆加。如果是這樣的話,再強大的師資力量可能也只會培養出空有技術和學問但創新意識欠缺的“文創工人”,令到本澳的文創產業淪為“文創加工業”。筆者所認為的文創院校應該是注重學員綜合能力、文化素養,又以腦力激蕩培養其創新意識,打破學科知識的壁壘,使其既能掌握學術知識、技能技術,又能不斷加以開拓,做出新嘗試、新發展。只有這樣的人才才可以稱得上是合格的文創工作者,才能不斷創造出特色的文化創意產品、

有了特色的文化產品,只是束之高閣的話其價值不可能得到實現。因此,文創院校還需要培養出懂得運作和管理的人才,通過有效的市場運作使文創產品投入市場流通,將其價值充分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