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審則效率漸趨穩定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稱,審則時間過長主要是因為申請人遞交的計劃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建築條例。局方公佈過去一年的審則統計數據,表示自2008年6月起優化工作流程後,審批效率已逐步提升。

重審或需時超過一年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私人工程計劃的審則涉及多個環節,涉及的申請量不少。按現行法律,一般情況下,若申請人遞交的計劃文件齊全及符合法例規定,建築計劃草案和工程計劃(俗稱“草則”和“正則”)的申請,由開立案卷到審批結果的程序需時各60天,加上局方整理、發送對外諮詢所需的15天,以及諮詢外部機構所需的30天,“草則”和“正則”的申請法定處理時間為105天。 .

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並非每個工程計劃的申請都能一次獲批,若申請人遞交的計劃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與建築條例相關之法例規定,如與建築物高度有關的街影計算、樓宇高度、文物保護等重要條件有抵觸時,申請不獲批准,申請人必須重新入則,修改設計以符合法例規定,新申請須重新經過審則程序。如申請人提交的工程計劃一而再、再而三不符合規定,致使不斷重審,加上申請人修改圖則的時間,往往需超過1年。

公屋審批平均35天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建設廳去年共收到5,886份申請,包括“建築”及“裝修”的申請,截至今年2月,逾9成已審結,發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結果。去年處理申請的天數平均少於或與法定天數相若,經過兩年多的流程優化,審則速度漸趨穩定。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局方近年致力提升工程審批效率,除推出指引完善及規範工程審則,亦公開更多審則資訊,提升透明度,審則統計數據今後每半年發佈一次,建立恆常的發布機制。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說,局方自2008年6月優化工作流程後,審批效率正逐步提升。與優化流程前相比,“建築類(包括新建、重建或擴建樓宇項目之申請)”及“裝修類”的申請平均處理時間減少42%至58%,即處理速度比08年之前已提升一倍。去年優化流程進一步深化,處理申請的速度更趨穩定。去年“建築類”的建築工程及擴建工程計劃平均處理天數分別為99.14天(不包括公屋項目)及96.18天,少於法定的105天;“裝修類”的更改工程及合法化工程計劃平均處理天數分別為77.32天及75.87天,與法定的75天相若。

陳榮喜稱,去年新立案的建築項目中62個為住宅或商住樓宇,其中8個為公共房屋,已批准單位超過11,000個。公屋項目審批速度較快,主要由於項目由政府主導,計劃內容基本上已符合城規條件、文物保護、高度限制及容積率等要求。局方同時在資源上作出調整,提升公屋項目的審批速度,去年平均處理天數為35天(不包括諮詢外部意見所需天數)。

陳榮喜表示,局方會公開更多審批資訊,包括公佈過去一年的審則統計數據,今後每半年一次發布,並逐步完善網上服務,擴大網上查詢個案進度的內容,希望從多方完善審則工作。

續推裝修工程指引

工務局又推出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裝修工程指引,明定開設補習社的基本硬件、設計要求、行政入則程序和注意事項,老人院和托兒所的裝修指引亦會相繼推出。

指引經諮詢教育暨青年局的意見,匯整了一直沿用但分別載於《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安全規章》、《供排水規章》等法律法規及局方有關的審批準則內容,擷取出當中重要且常用部份,結合所須的行政手續,以圖示方式列出設置補習社、自修室、督課中心等由教育暨青年局發牌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其更改工程的申請步驟,以點列式說明工程每個階段,包括選址、入則、發出工程准照、批准動工竣工的準則、行政程序及注意事項。

陳榮喜稱,局方將因應實際情況持續更新有關指引,期望透過政務公開,減少申請人入則時因漏交重要文件或違反重要法例準則,導致遞交的計劃須發回重審,以縮短審批時間,使工程項目更流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