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澳門陸路交通運輸政策 市民普通接受漸進式方案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說,對澳門陸路交通運輸政策,市民普遍接受漸進式的組合方案,即巴士增班40%,循序漸進調整泊車收費。

交通事務局於去年底進行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第二階段徵集意見的匯整及分析工作已完成,共收到457份意見1,006條建言。

交通事務局昨日公佈第2階段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的意見匯整及分析,顧問公司指出,本澳交通有五個明顯特徵:一、居民對巴士服務提升的預期呈現理性和克制。調查顯示,居民對搭乘巴士的可接受時間分別是步行至巴士站為7分鐘、等候巴士時間為12分鐘、為改善公交環境而額外增多的巴士繞路時間為8分鐘;二、對巴士的新營運模式有較強的關注。認為新營運模式實施後,巴士路線應即時全面調整,路面交通也會因此而全面通暢;三、離島居民對機動出行的需求明顯高於澳門半島。調查顯示,居住離島的居民,每周以步行為通勤方式的次數平均為2.5次,遠低於澳門居民的約6次,但以私家車和巴士等機動通勤方式的次數,卻遠高於澳門居民,反映居民的出行特性與居住點有著密切關係;四、家庭擁車程度偏高。調查發現本澳有19%家庭擁有3輛或以上的機動車輛,以平均每戶3人計算,部分家庭的擁車狀況已超逾實際出行需要;五、居民普遍接受漸進式的組合方案,並認為制訂合理驗車標準和制度、實施進口車輛配額等車管措施較為迫切。在增加泊車收費的議題上,大部分居民都認為應按城區的特性和不同的時段,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增加收費。

顧問公司建議,在公交服務方面更大力度縮短居民的公交出行時間,尤其重點在城區繁忙時段的班次安排上,同時,應盡快公佈巴士新營運模式的安排。在車輛管理方面,對於超逾合理擁有及使用車輛的家庭,應制訂差別策略,以公平地分配社會資源,也可舒緩車輛不合理增長的速度。同時,針對離島居民對機動通勤需求殷切的特點,除做好巴士準點性和報站信息發佈工作外,也應考慮離島地區巴士站點距離較遠的狀況,加強住家到巴士站的短線接駁安排,以降低離島居民對私人車輛的依賴。此外,應盡早啟動不同地區和不同時段的停車收費標準研究,並廣泛諮詢居民意見,釐訂合理基準。

交通事務局稱,跨部門小組會盡快整合意見,制定最終建議交予政府審議,將以居民普遍接受的漸進式方案為基礎,但調升泊車費的具體決定須視乎實際情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