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法案一般性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

多數議員支持政府推動舊區重整。有議員認為政府應直接參與舊區重整,不應轉交發展商處理,以免再發生如青洲坊的搬遷事件。有議員認為條文中的定義與性質仍存在不清晰的地方,法案只側重舊區重整的策略與規劃,缺乏“以民為本”的理念。更有議員關注舊區重整的補償與公眾利益是否取得平衡,要求政府確保私有財產不受影響,舊區重整要以改善市民生活為目標。

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回應,《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經過五年的收集民意和細緻的諮詢才擬訂,法案以民為本。若法案的定義或條文不清晰,細則審議時可修改。法案建議舊區重整或重建要尊重住戶的意願。

運輸工務司辦公室主任黃振東表示,現時本澳超過三十年樓齡的樓宇有三百六百幢,合共二萬九千個單位,這些樓宇老化、失修頗為嚴重,政府推動舊區重整會考慮本澳城市的特色。他說,舊區重整會關注公眾的利益,會努力保障私有產權。舊區重整的決定權完全在住戶手中,政府推動舊區重整時會保障住戶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會提升舊區重整規劃的透明度,舊區重整定會依照法律程序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