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為中小企業創造條件參與橫琴開發

劉紹滿

隨著“十二五”規劃的訂定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成功簽署,相認為為本澳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其中“協議”中專門有涉及支援中小企業到橫琴發展,這無疑對本澳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中小企業,如何讓更多的中小企業能在澳門特區政府支持下參與到橫琴開發中來,這也是近期社會各界正在熱議的話題。本澳中小企業能否抓緊是次機遇參與開發橫琴,這也意味著粵澳兩地政府在互相協調共建橫琴發展時是非常關鍵的問題,需要是澳門特區政府應有針對性地制定出相關的政策措施,支援和協助本地中小企業在橫琴發展,為中小個企業在橫琴發展提供相應的援助是目前最為關鍵的舉動,將橫琴這扇門打開,相信這是官民參與開發橫琴是與時俱進的做法。

“十二五”規劃的推出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這不折不扣為本澳未來發展會帶來史前未有的機遇,參與橫琴開發的戰略更是謀而後動的事件,特區政府首先以主人翁的形式參與開發橫琴,可是作為中小企業的愛國愛澳的老闆們早已坐而不定,楚楚欲動,亦想參與其中,或許這是社會所言的“頭啖湯”之稱。其實,本澳一直受土地資源的制約,中小企業若想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就必須走出去,才能夠有更大的發展平臺和空間,而謀求更大的發展, 同時,今次粵澳共同開發橫琴也正好為中小企業帶來良好的機遇。中小企業若要在處女之地、法律制度不同的橫琴投資或開創商機,單靠企業自身的條件完全是沒有可能做得到的事情,這也成為一個不變的事實,必須依靠政府的支持與支援。中小企業將來若到橫琴開創天地,相信會為企業們帶來真正的多元發展,這也是更需要澳門特區政府將制訂相應的政策或措施進行扶持,為他們開拓商機及擴闊營商環境。因此,本澳的中小企業在積極參與橫琴的過程中,能否“近水樓臺先得月”,對於特區政府未來的決策與主導性是非常重要。

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也明確了澳門特區政府可統籌本澳工商界參與橫琴的建設,首先重點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產業,推動澳門居民到園區就業,從而促進澳門產業和就業的多元發展;同時,亦規定了澳門政府可研究採取多種措施,從資金、人才、產業等方面全面參與橫琴開發,重點建設粵澳合作產業園區和旅的遊休閒等相關的項目,並積極研究制定本澳居民跨境就業、生活的社會福利安排等配套政策。這也是無疑是為是本澳中小企業量身而打造優利的條件,現時關鍵是如何讓想到橫琴開發與發展的中小企業能抓住這個“天機獨特”的機遇,這也是澳門特區政府與中小企業繼續積極探討的問題。

我們也知道今次在中央政府的主導下,粵澳兩地政府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粵澳合作開發橫琴將以珠海為主體、澳門全面參與。協議其中提出橫琴設立5平方公里粵澳合作產業園、橫琴島分線管理、拱北橫琴口岸長遠達到24小時通關等內容,均被認為是“一國兩制”的創新之舉,隨著框架協議的實施和相關配套政策的落實,橫琴將成為“特區中的特區”。橫琴島面積106.46平方公里,與澳門一河之隔,地理位置極為優越,將來是國家級的第三個新區。橫琴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與海南島提倡吃住行遊購娛國際化,重點打造國際旅遊島比較,橫琴島除發展旅遊外,還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閒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等產業,發展空間巨大。隨著粵澳產業園計畫的啟動,並以降低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吸引澳門和周邊企業進入產業園區。澳中企業當然不能放過如此的機遇,應積極尋求及借助良好的地理位置和有力的政策支持,到橫琴島發展。

其實特區政府完全可以憑著是次“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及參與開發橫琴的“東風”之際,把握好這個難得的機遇及帶領本地中小企業走出去,一方面會加快橫琴開發的多元發展的步伐,另一方面可以為本澳中小企業到內地營商帶來更多的發展契機。本澳現可以講是屬於社團性的社會,雖講只麻雀之大的澳門,存在社團個體近四千個,基本的社團都受到特區政府的認可及支助,同時,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亦加入相應的社團之中。這次中小企業參與橫琴開發的動向,或許可以個體或團體形式,商討或制訂相應共同參與橫琴開發,並關鍵要主動出擊與特區政府相應的主管部門互相協調,尋求可行的發展路向,以及按部就班的方式“嘗到這啖可口的湯”。

澳門將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多元化經濟的城市,附近地區的經濟多元化發展,定會促進本澳城市發展的發展。將來與本澳一水之隔的橫琴發展,相信對本澳未來的發展會影響非常之大,特區政府鼓勵更多的中小企業到橫琴發展,一方面有效促進橫琴“笨鳥先飛”經濟多元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一舉兩得”地帶本澳的中小企業名副其實地走出去。這也需要特區政府相應的負責部門要與有意投資橫琴或到橫琴發展的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平臺,並與這些中小企業不斷溝通,並多聽他們的想法或意見,以推出各項優惠的政策與措施更符合中小企業實際的經營狀況。現時,特區政府可建立投資基金或組成一間投資公司,讓中小企參股,對橫琴進行共同合作開發及投資。

正如早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維特認為,澳門中小企能否參與橫琴開發,是澳門產業能否真正實現多元化的關鍵,澳門中小企要結合外資、政府及商會的力量,共同投資開發橫琴,較中小企獨自參與橫琴開發更為穩妥,這樣才能達至官、產、學、民在區域合作中全民動起來。

筆者並認同,澳門中小企業的能力及品牌的建造、人力資源、資金等相對薄弱,所以中央提出以同等優先、港澳優先的原則開發橫琴,有利本澳中小企更好地參與。澳門中小企在參與橫琴開發時不宜單打獨鬥,可與外資聯手共同參與橫琴發展。如果澳門中小企透過和外資合作,取得一些符合澳門特色,又適合內地市場的產品或服務,再透過港澳同等優先的發展原則,澳門企業就能更好參與橫琴的開發。中小企在開發及推出服務和品牌方面,應有澳門本身的特點,特區政府宜在企業創造品牌、提升品牌的創價能力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援。同時要為中小企提供及時的資訊,讓中小企做好準備面對挑戰及機遇,使產業得到發展。

因此,本澳中小企業若到橫琴發展,就目前的實際環境來看,雖然相應的配套設施及人流等還屬於遠離理想之道,只有“口號式”的政策這個“指南針”在不斷地明確橫琴未來發展的方向,要真正將橫琴發展起來,並非容易的事情,從時間上來看並非一年或兩年完全可以做得到的事情,從規劃到真正實現理想的“特區中的特區”,筆者相信最快都需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這也需要經過幾代領導人的心血及汗水。企業到橫琴能否嘗到頭啖湯,也非及時有所成效,這也是需要時間的問題,現時更需要的是粵澳兩地政府在共同開發橫琴時在政策上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