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的士買保險問題被拖延 陳美儀向當局提出質詢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美儀不滿金融管理局拖延的士業購買保險的問題,指金管局不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向當局提出質詢。

陳美儀說,澳門以休閒、旅遊、娛樂作為龍頭行業,日漸發展成為國際化城市,根據數字顯示,2010年全年入境旅客人數達24,965,411人次,數字亦按比例有所增加,服務行業中的士服務佔重要的一環,的士業保險保障完善,不單直接影響的士業界的營運,對道路使用者和乘客均能提供意外發生後有足夠的保障,但長期以來,的士業界均受到購買保險問題的困擾,自多年前多個的士團體代表已就有關保費及賠償問題與金融管理局接觸,但問題始終未能得到實質而持久能夠解決之方案。

她指出,在2010年7月28日,包括有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商會、澳門的士聯誼會、澳門的士業聯合會、澳門的士總商會、澳門的士從業員協會、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及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等七個的士業界團體上書澳門金融管理局丁連星主席,表示同意:1.投保人(的士車主或駕駛人)有絕對自由去選擇保險中介人。2.的士投保最低金額調高至澳門幣三百萬元。3.將的士“未能運作”的賠償金額調整至澳門幣425/日。

她說,對於:1.意外自負額的釐定。2.的士駕駛者損失收入約賠償金。3.計算事故發生時停工日數等數項未能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希望金管局作出指引和規範。

在2010年8月27日澳門金融管理局潘志輝行政委員曾覆函本人,內容表示:“本局會繼續與澳門保險公會分析前述之條件,預計該會將以理性開於的態度處理問題(特別是對於已獲各的士團體同意的各點);這樣一來,本局認為方案可在首階段只可涵蓋上述各點。本局將會於不久將來把結果/安排轉達 閣下。”

她說,她接獲上述公函之後至今已屆7個月,金融管理局並無作出或已作任何跟進的回覆或消息。金融管理局長久以來用拖延政策,不正視和積極解決問題,如此不作為的態度,使本地的士行業營運和使用者長期受到困擾,若不從速解決上述問題,將會產生極大之負面影響。

陳美儀書面質詢有關當局:

1. 對於上述情況,政府多次以和業界接觸及研究為籍口長時間不作回覆,政府何時可對的士業界有關保險未解決之事項作出確實之回覆?金融管理局與保險業有否作出調解?結果為何?

2. 政府法例規定在本澳行駛的機動車輛必須購買保險,但對於在本澳不斷發展,道路交通網及公共運輸日趨擴展情況下,政府如何跟進相關的保險法規使其符合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