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核四廠”背後的政治惡鬥

從前面三座核電站一路順風,一路開綠燈,到“核四廠”延宕多年,遲而不決,決而不議,議而不建,建而不成,這冗長過程正刻劃著臺灣擺蕩於環保與經建兩端,不知如何抉擇是好的萬般無奈窘境

上世紀80年代,美國三哩島核電站、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兩次大規模核事故陸續發生。在臺灣島內,具有高度環保意識的知識分子莫不談核色變,把反對興建核電站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

遺憾的是,由於朝野政治勢力的強橫介入,使得這場原先自環保概念出發的反核運動,長期籠罩在一片政治惡鬥的迷霧之中,一般大眾始終難窺究竟。

臺灣環保的兩難迷思

還記得筆者當記者時,曾於1985年到臺灣中部採訪過一起反對杜邦化學公司在當地建廠的示威運動。這一運動被媒體稱為“鹿港居民反杜邦設廠事件”。事件的起因是,1985年8月,美國杜邦公司決定在臺灣彰化地方投資1.6億美元,設廠生產二氧化鈦。消息見諸報端以後,地方百姓反彈強烈。

當時臺灣威權時代即將進入尾聲,執政的蔣經國政府憂讒畏譏,惟恐針對反對運動(從早期的“黨外”到稍後的民進黨)稍事彈壓,便會遭致美國以停售武器為要挾,強行干涉施政,故而只好對反對人士多方讓步。杜邦化學公司的設廠計劃遂無疾而終。

杜邦事件是臺灣第一樁環保人士成功阻止高污染工廠設置的案例。年輕的筆者,當年眼見抗議人士在街頭搖旗呐喊,基於同情弱者的少年義憤,加之長期對美國霸權主義不存好感,不免私心同情屈居弱勢一方的環保人士。但是,日久見人心,某些環保人士與反對黨狼狽朋比,甚至進而搖身變成以權謀私的政客,難免令人懷疑他們發起運動的初衷,不過是早有預謀的利己行為。

島內伴隨著政治意識形態的環保運動,發展至今至少已有30年。

於今思之,這種忽而以政治為核心概念、忽而又以環保為核心價值的扭曲的環保運動,一度使得島內單純的環保運動走向死胡同。

杜邦事件無疑是臺灣民眾學習的第一堂民主環保課。島內人民從杜邦事件當中,學到了通過議會辯論、專家學者的公開言論、社會團體及同儕的辯證互動,來判斷每一樁攸關民生福祉的重要議題。

由於集體環保意識的奏效,杜邦被阻擋在臺灣的大門之外。但是,選擇了環保而捨棄了經濟建設的臺灣,顯然也就是在這個時間點上放慢了它的經濟發展步調,臺灣因此開始和兩位數的經濟成長率告別,進入一個漫長的經濟遲滯的休整期。這應該就是一個成熟社會從狂飆、從少不更事,進入穩定老練的“成年期”的一條必經路徑吧!因此,環保一度被當政者詮釋為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同時被島內資本家視為毒蛇猛獸。

然而,人們遭逢了類似此次日本福島核電站的洩露輻射危機時,才會猛然省思,環保實際上並不是毒蛇猛獸,它是可以拯救千萬生靈性命的公眾檢查機制。現代公民如果沒有基本的環保意識,他們何能參與或監督執政者的施政作為是否會危及公民的生存空間?

“核四廠”擺蕩在半空中13年

臺灣核電站的設立,到底是如何面對高張的環保意識的呢?核電站的設置,又是如何面對公眾和民意機關的監督?

在臺灣4座核電站的興建過程中,前3座核電站的起造時間,適值一人(蔣介石或蔣經國)或是一黨(國民黨)拍板就算的威權時代。而到了第四座規劃興建的時候,卻遭逢了沒有人能說了算的民意(或者民粹)高張時代。臺灣的4座核電站也見證了臺灣從天平一端的經建掛帥時期,走向天平另一端的環保掛帥時期的戲劇性過程。

一份臺灣“立法院”列制的“核四廠”興廢時間表,可以看出臺灣第四座核電站從擬議規劃到備受各界非議,乃至民進黨執政時期橫遭擱置,最後民進黨又自打耳光、唾面自乾地宣佈複建這一搖擺震盪、左右不定的經過梗概。

前面3座核電站是在蔣介石時代規劃開建,在蔣經國當政時陸續完工運轉。第四座核電站則是在1983年2月,也就是蔣經國擔任領導人的第六年,由臺灣電力公司提出興建方案。但是,到了1985年5月,由於地方百姓反彈激烈,反對核電站進入他們的生活空間,蔣經國當局迫於無奈,只好暫時宣佈“暫緩執行”並“加強民眾溝通”。

1986年7月,臺灣民意機關經過冗長討論,決議凍結臺灣電力公司編列的“核四”先期預算。直到蔣經國去世,“核四廠”興建方案都沒有復活跡象。到了1991年8月,也就是李登輝當道的第四年,才又由臺灣電力公司提出了一個有關“核四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投資計劃。

1992年6月3日,“立法院”預算委員會通過了恢復動支“核四”預算的決議。1993年7月12日,“立法院”通過了“核四”的相關預算為新臺幣1125億元。

孰知,到了1996年5月24日,“立法院”竟然又通過一項決議,廢止所有核電廠的興建計劃案。經過國民黨執政的“行政院”申請向“立法院”復議,核四廠的設置方案才又死灰復燃。1996年10月18日,“立法院”又決議,核四廠的預算繼續執行。

從蔣經國執政晚期的1983年,到李登輝當選第一任所謂“民選總統”的1996年,國民黨當局由於畏懼民間反核勢力串連成一股推倒國民黨執政體制的巨大能量,只好犧牲核四廠,以換取選戰的勝利。無怪乎“核四廠”在整個1990年代,始終擺蕩在半空中,上不上,下不下。

核電爭議背後的政經困境

基於國民黨的勝選考量,臺灣的第四座核電站數度稽延,多次被拿來當作與民進黨討價還價的籌碼。這種飲鴆止渴式的自救手段,最終導致缺電和經濟發展出現瓶頸的困境。臺灣從1990年初期逐漸顯現的經濟發展疲軟現象,又何嘗不是緣於國民黨這種蠅營狗苟的心態?

儘管如此,“核四廠”畢竟還是在國民黨失去政權之前,拍板定案的。這是經過“立法院”決議的合法程序,是任何個人都無法推翻的。可是,當2000年陳水扁當選臺灣領導人之後,卻在當年10月27日由“行政院長”張俊雄悍然宣佈停建“核四廠”。

雖然民進黨當局否定核電廠的動作,持續不到半年,就被迫收回成命,這麼一來一回,搞了快三十年。這與蔣介石父子時代,幾年功夫就建好一座核電站的速率,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蔣氏父子當權時代,不光是政治體制與現今大不相同(民意機關是效忠兩蔣的不改選機關,國民黨可以有效指揮一切政權單位),更大的分野是斯時(1960~1970年代之間)公民社會尚處於萌芽階段。這樣的社會型態,中產階級的力量還十分微弱,故而十分有利於一元化領導的政權遂行寡占式的經濟建設。

回顧臺灣經濟建設發展的進程,兩蔣時代的確為後世子孫做了許多腳踏實地的實事。不像後來的領導人(李登輝、陳水扁)當政時期,政治人物留給人們的印象,似乎不外打架和吵架,很少在經濟建設上下過苦功夫。不可諱言的是,李登輝、陳水扁個人的意識形態,未必贏得人們的真正認同。奠基于蔣經國晚年的臺灣公民社會,畢竟在李、陳兩氏手上,進一步得到了落實。

只是為了建構公民社會,可能要在經濟上付出倒退三十年的代價。好比為了是否建核電站,臺灣許多人為此紛爭喧囂二三十年,至今也沒吵出個眉目來,反而弄得社會族群分裂,意見雜亂紛陳,什麼大事都做不成。

一言以蔽之,並不是有民意機關就沒有黑幕,並不是有眾多媒體監督就萬事OK。(王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