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崔世安前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宣佈了幾項抒解民困的措施,包括「打房」措施等,前一段時間曾被網友質疑並未與特首保持口徑一致的運輸工務司,聞雞起舞,立即跟進,於昨日舉行「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記者招待會,宣佈執行特區政府「打房」措施的具體實施措施。不但是凸顯了與崔特首「保持步調一致」,而且也顯得比其他也涉及崔特首推出為民抒困措施的司級部門,更能爭取主動。這有可能是「龜兔賽跑」在現實澳門的翻版.
運輸工務司所推出的系列措施包括:.建議對在規定限期內移轉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交易徵收特別印花稅 ,稅率分為兩級:一年內轉售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一年後至兩年內轉售的稅率為百分之十。.進一步收緊「樓花」貸款比率上限,澳門居民不論樓價一律定為七成;非澳門居民上限為五成;並不設豁免,該項措施在即日起生效,並適用於所有未批准的申請。
與此同時,規範「樓花」的買賣,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和消費者委員會將專門設置網頁,將澳門現時已批草則但尚未發出「入夥紙」,已公開發售的樓宇資料集中上網,當中包括樓宇的座數、層數及單位、車位數量,樓宇建築的審批進展情況及工程進展情況等資料,讓市民清晰瞭解有關樓宇的狀況;土地工務運輸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將聯同建築業及地產業的團體向所屬會員發出指引,要求發展商定期提交已售出「樓花」的數量及售價等相關資料,並上載到上述網頁,供市民查閱。地工務運輸局和消費者委員會將聯同建築業及地產業的團體擬定「樓花」買賣合同範本,提供發展商在銷售「樓花」時使用。該一系列措施將在今年五月份內生效。《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在完成諮詢後,將加快進入立法程序,實施後將全面規範“樓花”的買賣。
進一步打擊逃漏移轉印花稅等不規則行為,要求發展商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銷售「樓花」的合同副本及買家資料;發展商在已售「樓花」轉名時必須提交納稅證明。
運輸工務司聲稱,希望通過上述措施,能有效遏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繼續促進本澳房地產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有利社會整體發展。
本來,澳門作為一個實行經濟自由的社會,按西方經濟學教科書的原理,是沒有必要實施某些剛性措施來限制某一經濟領域的經營的。但澳門特區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並提出了「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就應當負起抒解民困的責任。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政府適當介入經濟領域,將大多數人的利益置於少數人亦即地產商的利益之上,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應該的。而正因為如此,這些措施才被某些人視為「力度不夠」。但以橫的比,已比香港、台灣和內地的「打房」招數要好得多。
不過,上述「打房」措施仍只是在行政措施的層面,因而特區政府作為行政機關,有權自行決定。但移轉印花稅率的調整是屬於立法機關的職權,因而必須獲得特區立法會的配合,通過了《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法案之後才能付諸實施。
上述各項「打房」措施,看得出來主要是針對投機者的炒賣投機活動,因而從限制炒賣「樓花」入手,並專門針對那些頻頻脫手專賣的行為。因為民眾置業如是為了自住,在買樓時就已經千揀萬揀,揀中符合心水的單位才作交易,而且在入住之前也已花了一筆錢裝修。這就註定了這部分買家在入住後不合輕易賣出,除非是有很特殊的原因。因此,有關「打房」的措施,對購樓自住者的影響不會太大,惟有收緊「樓花」按揭比例方面會有一些影響。置於在購進物業後在一、兩年內就售出的人,就大多是炒家了。但百分之十到二十的移轉印花稅率,可能對樓市炒家的打擊力度仍不夠大,因為有的「樓花」在一、兩年內的漲幅,已不止兩成,甚至會翻番,故即使扣除了提升了稅率的「移轉印花稅」,仍有賺頭。不過,在「打房」政策堅持以恆之下,尤其是在即將有一萬多公屋單位落成之後,熾熱的樓市降溫、飆升的樓價下跌,已在預期,在長遠來看,還是會使炒家的投機活動有所收斂的。
當然,房地產業畢竟是澳門經濟的其中一個支柱,其若受挫將會對澳門整體經濟帶來負面的影響,尤其是不利於全面貫徹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定位,從而造成反效果。而且,房地產市場與銀行金融業密切相關,如果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就將適得其反。因此,對「打房」力度的掌握,必須恰到好處,火候不足未能達到目的,過火了又將損害整體經濟。
特區政府推出的「打房」措施,可說是「對症下藥」,抓住了目前涉及民生而且怨言較多的主要矛盾。實際上,大家只要分析社會上的民怨所在,及一些人在幾場大型遊行中所高喊的口號的合理部分內容,可能發覺到,社會上最大的意見,是集中在結構性失業情況仍然嚴重因而引發對「黑工」問題的強烈不滿,及分配不公亦即仍有相當部份居民分享不到經濟發展成果,以及樓價過高而致有相當部分居民大嘆「居大不易」等這幾方面。因此,主要能抓住了前述幾個主要矛盾並設法將之解決,其他次要矛盾就將能迎刃而解。
實際上,所謂衣食住行開門四件事,衣食行方面可以豐儉由人,在澳門即使是生活最難困者,相信也不存在較大的問題;只是與生活奢華者相比,仍存在不平衡而已,但總不至到「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地步。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居住的問題。這是早已有之的問題。所謂安居樂業,只有安其居,才能樂其業。只有大家都能安居樂業,才能保證社會穩定,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治國治澳方略才能具有最大的社會基礎。因此,住房問題是關係到廣大「澳人」切身利益的最大民生問題,「住有居所」也應是將澳門特區建設成為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更是讓廣大「澳人」共享「澳人治澳」、繁榮穩定成果的重要體現。既然如此,遏制樓價過快上漲,更好地滿足廣大「澳人」尤其是其中的中低收入階層和部份中產階層的住屋需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務,是促進澳門穩定繁榮及社會和諧的重大課題。
其實,樓價過高,不但直接造成中下階層買樓困難,從而影響社會穩定,而且也會助長經濟泡沫化,促成銀行的不良資產規模和比例急劇增長,並影響社會公平,拉大貧富差距,引發社會情緒焦慮,成為加劇社會矛盾的重要因素。因此,樓價問題不但是經濟問題,也是事關特區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問題。確是必須採取有措施堅決遏制樓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因此,特區政府對房地產業的政策進行逆向調整,從向房地產業者傾斜轉為適度壓抑房地產業過熱,保障低端收入者住房需求,支持中端收入者自購樓宇,讓高端房地產市場也能蓬勃發展。這樣,就可在保障低收入居民住房與維護地產發展商合理利潤之間,取得平衡。
希望其他的一些司級部門,也能象運輸工務司那樣,陸續出來為崔特首的抒困措施作詳細具體的解畫。比如,主管社會保障基金、學生津貼的社會文化司,及主管就業援助、就業培訓的經濟財政司等,都有責任出來說清楚講明白。這樣,才能更顯得與特首步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