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內蒙古錫林浩特5月30日電】記者30日從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獲悉,阿巴嘎旗5月15日礦用裝載機撞死居民案犯罪嫌疑人於5月29日由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向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已向被告人送達了檢察機關的起訴書。目前,法院已按法律規定進入開庭前的訴訟程式。
據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檢察長楊樹林介紹,案件發生後,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在法定時限內,查明瞭案件真相,鎖定了證據,5月24日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5月2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組織精幹力量,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抓緊時間審閱案卷,訊問犯罪嫌疑人,補充核實有關證據,於5月29日將案件起訴至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樹寧無視國法,駕駛裝載機故意撞擊他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韓赤銳介紹,在案件偵破過程中,法院適時介入,組織法官趕到案發地,瞭解案情,為開庭審理做必要的準備。此案件將在法律規定的最短期限內開庭審理。韓赤銳說:“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將會充分尊重受害人和被告人的法律權利,公開審理,當庭宣判。”
據介紹,5月15日9時許,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瑪尼圖礦區平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二採區周邊部分居民因該礦噪音、粉塵污染和飲水等問題,到該礦礦井聚集,阻止生產。10時許,該礦工人同這些居民發生衝突,造成雙方各有7人受傷,經阿巴嘎旗公安局處置,控制了事態。
15日18時左右,礦區青年居民閆文龍(係滿族,22歲)等20餘人駕車抵達平安煤礦生活辦公區,手持鎬把、鐵棍等將該礦10餘間辦公室的門窗玻璃砸碎,平安礦業宿舍內百餘名工人衝出宿舍反擊,被趕到民警制止。在此期間,閆文龍等人駕車駛向該礦生產區,與3輛正在作業的鏟車司機發生衝突。鏟車司機孫樹寧駕駛鏟車鏟向閆文龍駕駛的吉利小轎車,將已經跑出車外的閆文龍頭部撞擊當場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