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紀念品開發應是文創產業的一個切入點

王希富

近年來澳門旅遊業大發展,統計數位顯示僅僅本年首季訪澳旅客已經增5.2%達643萬人次;首季旅客總消費(不包括博彩消費)也達98億元(澳門元,下同),較去年同季的87億升13%;旅客人均消費為1,516元,較去年第一季的1,417元升7%。可以預見隨著經濟形勢不斷好轉,今年本澳旅遊業取得亮麗業績已經成為必然。各地遊客在令本澳旅遊景點人流湧動的同時也帶火了本澳的旅遊產品銷售行業。但是卻也不難發現,在本澳的景點或出入境關口,我們看到遊客所攜帶的手信卻是千篇一律,杏仁餅、鳳凰卷、肉幹成為遊客必選的物品。這其中既有本澳這些手信產品馳名的原因,當然也有選擇餘地少的原因。相信即使本地人,在被問及澳門有什麼特色的旅遊紀念品時也多是只能說出上述這些食品而已。就筆者的瞭解而言,不少來澳門旅遊的朋友也曾坦言,在澳門可以看到很多特色的東西,但是卻沒有多少與之對等的特色紀念品可以帶回去,因此希望澳門可以開發出更多具有特色的旅遊紀念品。

旅遊紀念品是指具有地方特色,富有紀念意義的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它能反映旅遊地的特色,濃縮了地域和民俗風情,沉澱著旅行的記憶。旅遊紀念品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與文化的縮影,它是該旅遊地獨有的特色商品,在旅遊市場上具有獨佔性的商品。而購買紀念品是旅遊活動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內容。也由此學者總結出旅遊紀念品具有如下特點:一,文化性。文化淵源是旅遊紀念品的生命力之所在。旅遊的性質是一項以不同地域間的人員流動為特徵,涉及和等許多方面的社會文化活動。文化特徵越鮮明、文化品格越高的紀念品其價值越高。二,紀念性。對旅遊者而言,旅遊是一段短暫的經歷,是一種心理體驗和精神享受。旅遊紀念品是旅遊者旅遊經歷的物化,是其日後重溫美好旅遊經歷的象徵和載體,因此,紀念性是旅遊商品的顯著特徵。三,獨特性。旅遊紀念品多是以旅遊地的風光、名勝古跡、民俗風情、歷史傳說等為題材,選用當地特有材料甚至採用當地特有工藝製作而成的商品。四,輕便性。旅遊者流動性強,攜帶物品有一定限額和重量限制,因此,十分重視旅遊紀念品的輕便性。為便於其攜帶,旅遊紀念品一般具有小巧、精緻的特點。五,  時尚性。旅遊紀念品不僅反映優秀的傳統文化,也能體現當代人的現代文化需求。六,實用性。一些旅遊紀念品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它對旅遊者的旅遊活動具有某種實際意義。這樣嚴格看來,本澳引以為傲的手信食品根本就算不上旅遊紀念品。更凸顯出加大開發本澳旅遊紀念品力度的必要性。

統計資料顯示,旅遊發達國家旅遊紀念品銷售額占旅遊總收入比例超過30%。但是在本澳呢?以今年第一季度的統計資料為例,98億元的總消費中,旅客人均消費為1516元,人均購物消費為739元,購買花費最大的手信食品也只占人均購物消費的27%,不足200元,占人均消費不足15%。可想而知,真正購買旅遊紀念品的比例有多少?可以說,在旅遊紀念品的開發上還是有很大的市場空間。而這也是本澳構建世界級休閒旅遊中心的其中一個必須要求。否則,連一個像樣的旅遊今年品都沒有,不禁讓人疑問這樣的“中心”是否合格。

到本澳的各個熱門旅遊景點走一圈,不難發現在這些地方出售的各種商品基本上毫無本澳特色,甚至是“made in macau”的都不多。面對此種情形,結合旅遊紀念品所應具有的幾個特點,筆者認為文化創意產業介入旅遊紀念品的開發可以說是適得其所。首先,文化創意產業以文化為基本靈魂,而且需要依靠一定的實物載體將其表現,這正契合旅遊紀念品對文化性的要求。其次,文化創意產業注重創意一詞,可以很好的將旅遊紀念品的“獨特性”、“時尚性”特點表現出來。而且對於旅遊紀念品的“紀念性”、“輕便性”、“實用性”,文創產品也可以在實際設計中將之融合和體現。

其實,除了具體產品的相契合之外。文化創意產業介入旅遊紀念品的開發對兩大產業也會有極大的相互促進作用。其一,對旅遊業的促進這個十分容易理解,文創產業的介入開發,不僅會提供一批高品質的旅遊紀念產品,增加旅遊收入,同時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本澳旅遊的文化性,促進旅遊業的多元化,增強旅遊吸引力。其二,對文化創意產業而言,介入旅遊紀念品開發將獲得一個巨大的機會和市場,促使文創產業自身得到成長和發展。

當然,我們亦應借鑒其他地方的經驗,在實際操作上讓多加注意。尤其需要注意品牌建設和知識產權的保護,構建品牌可以增加旅遊紀念品的吸引力,而知識產權的保護則可避免“山寨貨”的出現,將產品的價值發揮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