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展外匯交易平倉投訴 金管局初查指合約糾紛

【本報訊】就個別銀行822名客戶的孖展外匯交易合約於今年3月17日遭強制平倉之投訴,金管局局按現行投訴處理政策及程序(http://www.amcm.gov.mo/pledge/cPledge.htm)展開了一系列的跟進,並先後五次與投訴人舉行了集體會議,聽取訴求及通報處理進度。

局方已完成初步調查,並正逐一詳細審查個案,初步調查結果如下:

一、有關銀行是按照孖展外匯交易合約之有關條款平倉。投訴人與銀行開立孖展外匯交易賬戶及進行有關交易時,已簽署接受有關孖展外匯交易之條款,當中包括銀行可進行強制平倉的規定。

二、銀行就斬倉而向客戶發出的通知書上所標示的斬倉時間與實際平倉時間不符,局方已要求銀行作出改善措施,而銀行亦自3月24日至5月26日分別向客戶作出書面解釋。

三、現時投訴主要涉及銀行執行孖展外匯交易合約中有關強制平倉條款以及銀行服務時間安排而產生的爭議,而此等爭議屬於合約糾紛,已超出局方之監管權限。

截至5月30日,局方就此事件共接獲投訴201宗, 涉及外匯交易合約1,119張。局方正加緊對投訴個案的逐一審查,並會將最終結果書面通知每一投訴人 。

局方再次提醒,外匯市場波動頻繁,風險較大,投資外匯以及進行孖展外匯買賣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