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穗文稱所有船公司營運條件相同

【本報訊】特區政府港務局長黃穗文昨日在回應立法議員質詢時強調,提供海上客運的船公司在獲得批准營運後,政府已經對碼頭泊位作出有效調整,按照船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分配,所以不存在新公司與原來經營者營運條件上的差異。

議員指海運市場開放形同虛設

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質詢政府工作全體會議上指出,為配合本澳發展,當局近年來先後批出多個海上客運准照,開拓新航線和引入新的經營者,希望通過競爭,提升本澳對外海上客運服務的素質。雖然有關做法值得肯定,但是實際工作卻未如預期理想。

關翠杏稱,儘管增加仔臨時客運碼頭和新的經營者,且部分新公司的票價具有吸引力,但受乘船地點偏遠,航班有限,時間不佳和交通不便等因素制約,乘客的選擇空間仍然十分有限,因此根本形不成競爭力,海上客運市場雖然名義上開放,實質上航線及航班的壟斷繼續存在。她亦具體舉例稱,雖然有多間公司經營港澳航線,但是新的經營者卻會遭受泊位和設施不足的影響,每天的航班寥寥可數,不足以同原有船公司競爭。

黃穗文:新舊公司營運條件無差異

對於議員的質疑,港務局局長黃穗文回應稱,政府在2009年和2010年曾兩度評估本澳碼頭的承受能力,並接受新航線申請。為了推動船公司之間的有效競爭,當有新的船公司投入營運時,政府都會對碼頭泊位進行有效的調整,並要求原有船公司提高泊位的利用效率,騰出泊位予新的船公司使用。對泊位管理和分配方面,政府是根據船公司的航班數、乘客數量、航點和泊位使用率等因素做出考慮,並按照船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分配,務求使碼頭的泊位使用更具效率,而候船室、票房也是遵循同一原則分配。因此新舊經營者所享有的營運條件並無差異。

而船公司的航班數量和航線則主要取決於船公司的規模、擁有客船數量、合資格的人力資源,以及營運能力等因素。

黃穗文表示,現時本澳已經有8間船公司營運20條航線。根據《海上客運》行政法規批出的航班數每日約120班,占現時總航班數超過三成,可見市民和旅客已經有更多選擇。而且因應港珠澳大橋落成及陸路交通運輸的發展,屆時海運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加之目前熱點航線的運力已經超過整體的旅客數量已經透支了未來的增長,因此預計未來新加入營運的公司和新航點與目前應該不會有很大變化。

政府將接管港澳碼頭

黃穗文介紹了政府對客運碼頭的管理情況。她指出,雖然本澳外港碼頭由特許合同批給澳娛管理和提供服務,但只政府已經在《海上客運》行政法規生效前與承批公司協商,致力營造公平和良性競爭的環境,讓新的營運者加入。

因應今年12月20日特許批給合同的到期,為配合海上客運市場的多元發展,政府決定不再延續合同,而由港務局直接進行管理。屆時將會對碼頭設施和空間進行更加靈活的調度,亦可以從中積累經驗,以便用於未來仔永久客運碼頭的管理。

黃穗文透露當局接管外港客運碼頭後,將重新規劃碼頭佈局的大體方向,包括減少和旅客無關的商業廣告空間;碼頭3樓一部分轉作緩衝區供滯留旅客使用,減少對出入境大堂的影響等。但是考慮到未來海上客運市場存在的不確定性,對現有碼頭的重新規劃不會投入太多,也不會改變其結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