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加強管理“裸官”

據新華社消息,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月前印發了《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暫行規定》分別對適用範圍、適用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報告、任職崗位規範、辦理公共事務回避、辦理因私出國護照和往來港澳臺地區的通行證件、申請因私出國(境)或者移居國(境)外等事項及其出入境證照的管理、違規行為處理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規定適用人員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有關情況,在 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也要及時報告。規定適用人員辦理的公共事務,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國家和地區的,應當向本單位主管部門主動說明情況;存在利益衝突 的,應當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門責成其回避。

《暫行規定》適用人員辦理因私出國護照和往來港澳臺地區的通行證件、申請因私出國(境)或者移居國 (境)外等事項,及其出入境證照的管理等問題,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幹部辦理或者申請上述事項,由有關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 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後處理。選拔任用規定適用人員,應當在考察時全面瞭解規定涉及的相關情況。

《暫行規定》明確提出,規定適用人員違反規定,應當視情節輕重,採取批評教育、組織處理、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等方式予以處理。

“裸官”由來

2006年6月,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夥,因涉案金額上億元,在被中紀委“雙規”前逃往境外。據說,在出逃前,他還在自己辦公桌上留了一封信,告訴紀檢部門自己遠走高飛了,不要再費勁找他。而周金夥之妻陳淑貞在案發前已移居美國,並持有綠卡,為他外逃留下了後路。

陝西省原政協副主席龐家鈺,2008年因受賄罪和怠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引起廣泛關注的是,龐家鈺妻兒早在他大權在握的時候,就已移民加拿大。龐家鈺被判刑後,這種自己在國內當官腐敗、將家屬移居海外的官員被網友稱為“裸官”。

去年11月,深圳頒佈實施《關於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中全國率先規定“裸官”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為了防止“裸官”外逃,廣東省委組織部規定省管幹部上任前需報告家屬情況。

去年2月22日,監察部發佈《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其中“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 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具體落實辦法”赫然在列。這也是“裸官”監管第一次作為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工作重點對外公佈。

去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最近中央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明確要求官員必須向組織報告配偶子女在國外定居和工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