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官貴人應自覺守法配合取締新廈僭建 達官貴人應自覺守法配合取締新廈僭建

據報導,針對本澳新建樓宇不斷出現各種各樣的僭建,工務局計劃以批量處理方式,集體發出清拆通知,全部清拆新建樓宇同一時間出現僭建的單位,並設立電腦追蹤系統,跟蹤所有已立案的僭建個案,直至完成清拆為止。

如果說,工務局過去所針對的舊式樓宇的僭建問題,其對象主要的還是一般民眾的話,那麼,今後所針對的新廈僭建,其住客雖然也有不少普通民眾,但肯定更多是中上層人物,包括政府中高級公務員及中產階層,尤其是在社會上「有頭有面」,擁有各種政治頭銜,以至是頻頻在臺上呼籲人們遵守法紀,或誓言「依法行政」的人。

按道理說,這些新廈的規格佈局,應比舊樓較為合理實用,面積也較大,而且大樓管理要求嚴格及規範化,是不應有僭建現象,尤其是不會有那些舊廈普遍存在的加建天臺屋、改建露臺等情況出現的。但「一樣米食出百樣人」,即使是在巨富中也總有一些貪小便宜的人。因此,有此情況並不出奇,否則工務局在巡查新廈裝修中單位時,就不會發現不少戶主在走廊等地點加建鐵閘,或佔用公共空間,在新建樓宇外加建花籠、佔用天井位置等潛建狀況了。當然,不排除在程度上,新廈的潛建不如舊樓那麼嚴重。但正因為這些新廈的不少住戶是達官貴人,就應是「依法治澳」的模範人物,因而更應自覺遵守法紀,帶個好頭。在工務局正式宣佈取締新廈僭建工作啟動後,主動進行清拆。

在這方面,就連號稱法治嚴謹的香港,都有著深刻教訓的,並連現任特首曾蔭權也給拖牽進去。因此,以一般邏輯推理,法治觀念不如香港的澳門,不排除也有類似的情況,而且更因過去澳門法制不彰,居民守法意識有待提高,新廈潛建的情況可能會比香港更為嚴重。而香港的潛建風波已令香港特區的管治權威嚴重受損,倘澳門在取締新廈潛建工作開始後,也鬧出同樣的風波,可能會令澳門特區政府管治權威的受損程度更為嚴重。

實際上,香港中大亞太研究所公佈的一項民意調查及港大公佈的民意調查就都顯示,受潛建風波事件影響,香港特首及政府民望雙雙再創新低,管治威信持續受挫。有評論指出,在此「風雨飄搖」的政治氣氛中,高官住所僭建風波卻愈鬧愈大,連特首曾蔭權亦因遭揭發所持物業涉嫌僭建違規,不僅進一步蠶食目前有限的管治威信,更為下屆特區政府重建管治威望不斷增加難度。香港高官住所僭建,確實難脫「有法不依,踐踏法律」的指責,並向公眾立下了一個違法的壞榜樣。其對香港特區政府管治威信所造成的損害及複合性的影響,絕不能小覷。因為破壞並非一次過,而是帶有持續和牽連的性質。而目前不斷弱化的管治根基,恰恰就是未來一屆特區政府管治的起點和基礎。

也有評論指出,僭建門是香港法制怠毀的又一重要信號。建築物僭建,在香港成為積重難返、法不責眾、曠日引久的嚴重問題,將使香港政府的執法力度越來越弱。一群政府高官、議員、利益集團為了一己私利,視法律為兒戲。由英國人親手打造的香港法制,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也是香港經濟自由度和開放度位於世界前茅的制度保證,更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然而,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香港法制的怠毀,是香港淪為中國二流城市的開始。香港法制的怠毀,一定是香港人自己的親力親為,不需要外力假手。雖然從邏輯上講,香港法制的衰弱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因為它吸允不到英美法系的奶水,也吸收不到大陸法系的養分,只能自生自滅。香港高官和議員的違法僭建,加速了香港法制的怠毀。

何況,即使是在單純技術角度而言,樓宇僭建問題的負面影響也是有目共睹。小則破壞樓宇外觀,導致城市面貌雜亂無章;大則可能威脅行人安全,甚至造成人命傷亡。而且,僭建亦關系法律公平的原則問題,對遵守法紀者甚不公平。

因此,為避免像香港那樣鬧得滿城風雨,並避免澳門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受損,澳門的達官貴人們,倘是涉及到潛建的,應在工務局發出清拆令之前,自覺地進行清拆。否則,被工務局「逮到」並非好事,尤其是自己的公信力就會嚴重受損,難以服人,並將會遭到嘲諷:「何不拿出面鏡子照下自己」。

這並非聳人聽聞。實際上,近年澳門民智已開,居民的公民意識已大為增強,並對「澳人治澳」有了積極的見解,不再像過去那樣滿足於「被管治」,而且主動參與「管治」,積極在社會事務上發聲建言。不要說是「公民記者」、「壓力團體」盛行,就是在特區政府的管治同盟中,為了應對沉重的選票壓力,也不斷發生「紅軍打紅軍」的現象。因此,自己不主動,到時就會陷於被動。

因此,那些新廈潛建業主中的政府中高級公務員及中產階層,尤其是在社會上「有頭有面」,擁有各種政治頭銜的人士,更應以身作則,盡快解決自己所涉的僭建違規問題,避免影響公眾觀感。當然,社會大眾亦毋須過分政治化地看待僭建,甚至以之為政治攻訐手段。最重要的是,所有改動及加建工程必須符合法規,未經許可者均屬違法,有關當局不應因當事人的身份地位而以雙重標準對待,避免產生不公平或有法不依的問題。

帶頭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過去因為缺乏競爭機制、獎勵機制,因而放鬆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現在,應趁清拆新廈潛建之機,重新構建政治人物的帶頭守法意識,自覺主動地清拆潛建,並將這種自覺主動意識延伸到自己所涉的所有領域、所有工作中去。當然,為了嚴格區分「合法」與「觸法」,工務局在轉入取締新廈僭建的「新戰役」之前,也應明確劃分合法與違法的界限,避免「錯殺良民」。實際上,由於就是因為過去規範不清,而且也沒有嚴格執法,故才致潛建氾濫。現在就應吸取教訓,對在家中安裝防盜或安全措施等研究制訂合法樓宇附加物指引,明確界定「僭建」與「合法加建」並作出指引,使到市民們有個規範可執行。

舉一反三,高中級公務員在其他領域,也應自覺守法執法,不要因自己的誤觸法律,而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