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中小企計劃申請者多

【本報訊】為協助中小企業應對發展所需的資金需求,政府自03年5月起陸續推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並因應經濟環境的轉變,分別於06年和09年修訂了有關計劃,放寬了限制。

商戶可透過「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獲免息的財務援助,援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幣五十萬元,援助款項最長可分八年攤還。截至本年5月底,「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共有5,791宗申請,其中5,109宗獲批准,批准金額11.2億澳門元(包括2008年受颱風“黑格比”影響而作出之援助申請)。主要受惠行業包括:零售、建築及公共工程、飲食、酒店、批發、公眾服務、社會福利及私人服務、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等行業。其中785宗已完成還款,約佔總批准宗數的15%。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透過提供信用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每一中小企業可獲提供的信用保證額上限為所申請的銀行貸款額的百分之七十,最高信用保證額達澳門幣三百五十萬元;貸款期最長為 5年。截至本年5月底,「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共有212宗申請,其中200宗獲批准,獲批准之信用擔保額3.2億澳門元,當中以建築及公共工程行業參與度最高,其餘的是零售、批發、出入口、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紡織、成衣及皮革製造等行業。

「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為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需求提供最高達百分之一百的銀行信貸保證。每一中小企業可獲提供的專項信用保證額上限為澳門幣一百萬元,貸款期最長為 5年。截至本年5月底,「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共有66宗申請,其中54宗獲批准,獲批准之專項信用擔保額4,373.7萬澳門元。在獲批准個案中,以零售業參與度最高,其他的是紙類、印刷及刊物出版、批發、出入口、紡織、成衣及皮革製造、建築及公共工程等行業。

有意申請企業須於財政局有營業稅登記,工作人員不超過一百人,企業主或企業的大股東須為澳門居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要求企業營運最少一年,「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要求企業營運最少兩年,「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要求企業營運最少三年。

欲詳細了解上述三項輔助計劃,可親臨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三樓經濟局-產業發展廳(中小企業輔助計劃辦事處)或致電2875 5022查詢,亦可直接登入經濟局網站(http://www.economia.gov.mo)查閱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