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設兩個專委會 為財儲投資監察提建議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財政儲備制度》法案已經基本完成審議,政府遞交的法案工作文本已接受委員會意見,設立兩個專責委員會為財政儲備投資及管理提供策略性建議,並進行監察。聽取社會意見後,政府亦決定將歷年財政滾存中的542億元撥入外匯儲備。

增設兩專責委員會

鄭志強稱,昨日的會議距上次會議已有半年時間,期間主要是等待政府遞交新的工作文本和進行技術性磋商。直至上周委員會才收到政府遞交的新文本。他表示,新文本已做出一些改變,聽取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設立專門的諮詢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為財政儲備投資及管理提供策略性的建議,並進行監察。

原法案只簡單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財政儲備的投資及管理”,即對財政儲備運用的諮詢和監察亦由金管局現有的委員會機構繼續負責。但三常會認為,金管局現有的委員會機構主要是負責金融和保險方面的諮詢和監管,具有特定職能,建議為財政儲備的運用設立專門的諮詢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建議已獲得政府採納,財政儲備的諮詢委員會將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擔任主席,金融管理局主席擔任副主席,並有5名金融界人士出任委員為未來財政儲備的投資和管理提供策略性建議。監管委員會成員亦由5人組成,將有行政長官委任。

鄭志強稱,有關委員會的具體章程將會由專門行政法規規範。

542億元撥入外匯儲備

政府遞交的新文本中另一大改變是在歷年的財政滾存中撥出542億元作為外匯儲備。至此本澳外匯儲備將達到1044億元,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安全水平更高。

特區財政儲備將包括三部分,一是最近一份財政預算1.5倍的“基本儲備”,據現時計算約745億元;二是基本儲備結餘的“超額結餘”,約242億元;三是外匯儲備。

新文本建議法案生日延至2012年1月1日。

鄭志強亦表示,昨日的會議上委員會提出,希望政府在法案生效後,在每年完成財政儲備結算後,將相關的執行報告及兩個委員會的報告送交立法會,方便立法會作出進一步監察。但政府並未即時回應,只稱將會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