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省級紀委書記“空降“

近期,各級黨委進入集中換屆期。3月初,山西、吉林、山東三省紀委書記調整,全部異地調任,再次引起媒體熱烈議論。

事實上,5年來,省級紀委書記異地調任的力度不斷加大。記者根據公開資料統計發現,在內地的31個省份中,目前“空降”省紀委書記已有19人,占總數的六成以上,而且囊括了所有直轄市和除海南外的所有沿海省份。

到此次換屆期間,中國各省級紀委書記由異地“空降”已漸成常規化的調整方式。

地方交流與中央下派

目前的中國19位“空降”省紀委書記,可明顯地分為地方交流和中央下派兩類。

其中11人為地方交流,除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書記劉曉濱是在2006年入寧,擔任過一年半的區委常委和區委秘書長等職外,其餘官員在就任該省紀委書記時,都沒有當地任職經歷。同時被異地調任的幹部中,多選擇的是在同一地方長期工作的幹部。

可歸為中央下派的8人中,只有天津市紀委書記臧獻甫一人沒有明顯的中央紀檢部門背景。臧獻甫此前長期在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央政治局國家機關工委等中央機關任職。

北京市紀委書記葉青純曾長期在中央紀檢系統工作。據媒體報道,他曾擔任過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秘書。

2008年8月,在江西省原紀委書記董君舒調離三個月後,尚勇調任江西省紀委書記。而此前履歷上並未顯示出紀檢工作背景的尚勇,在調任江西以前,已於2007年10月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

“任期短”也成了從2006年以來“空降”的省級紀委書記的一大特點。

曾任上海市紀委書記沈德詠和曾任江西省紀委書記董君舒在任時間都不超過兩年。沈德詠這位特殊時期“空降”至上海的紀委書記,只在上海停留了17個月,在對陳良宇案的判決正式生效後即離任。

另外,2006年時的北京和上海市紀委書記就任時,曾因兩人都為中紀委常委而引人注目。以中紀委常委身份執掌地方紀委,被業內專家認為是“中國共產黨的紀檢體制的突破”。

有專家曾分析認為,這是中央針對兩大直轄市反腐情況的特別重視而進行的安排。

反觀省級紀委書記不是“空降”的12個省(市、區)中,多是2006年底2007年初上任、上一屆任期未滿者占了多數,只有兩位是2009年後上任,都是女性官員,這12人中,籍貫在當地且又在本地長期工作的,只有5人,包括3名少數民族幹部和一名女性幹部。

籍貫不在本地,但長期在當地工作的7人中,湖南省紀委書記許雲昭和河北省紀委書記藏勝業是由外地調任後,留在當地工作已有十多年;另外5位雖然籍貫是外地,但一直在當地工作的省級紀委書記中,包括兩位來自少數民族地區新疆和西藏,以及兩位女性官員。

紀委強化垂直領導

隨著省級紀委書記“空降”模式形成,地市一級有望進一步推開。

早在上一次省級黨委集中換屆的2006年,包括廣東、浙江,安徽、河南、山西和福建省在內的多位省級紀委書記異地任職,京津滬渝四大直轄市紀委書記則皆為有深厚中央政府工作經歷者接任。這被認為是中紀委掌握省級紀委“一把手”提名權,加強紀委系統的垂直監督,確保中央對地方反腐的直接控制力的直接反隊

反腐專家、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對記者表示,對於空降紀委書記加強反腐監督,早在2006年前,各方就注意到了,但是規模不太大。

一個被廣泛提到的例子是“張家界模式”。從1995年到1997年,湖南省張家界市紀委在市委支持下,把所屬區縣紀委書記的“提名權”由同級黨委組織部轉移到市紀委,這些“空降’下去的紀委書記帶動當地廉政程度迅速提升。

按照目前的規危地方紀委實行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體制”。實際工作電紀委往往受到同級黨委的很大牽制。“這麼多年來,在全國各地涉及同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違紀違法案件,幾乎沒有一起是由同級紀委揭發或檢舉。”李永忠對記者感慨近年來,一些涉及省級高官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由中紀委直接督辦。湖南省紀委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就他接觸的實際工作來看,省一級紀委書記是否異地調伍對實際辦案影響並不大,一般省級辦理的重大案件都是由省委統一決定的。辦案時“真來說情的很少頂多是托人來打探-下消息的”。

不過他表示對於縣一級紀委書記而言,異地調任的成效就明顯得多,因為“在小地方,主要官員個人的作用特別尢而且特特別容易講人情關系”。

過去雖然一直有各種改革呼聲,包括中紀委垂直管理,或黨內執行機構與監察機構分立等,但這涉及到整個黨政體制的改革,短期內實現的可能性很小。於是,如何在現有體制內獲取更大監督空間,就成了紀委系統認真考慮的問題。

目前黨章並沒有規定各級紀委的提名權由誰掌握,“上級紀委可以提,組織部門也可以提,同級黨委書記也可以提”。實際上這種提名權往往在地方黨委,尤其是擔任一把手的各級書記手中。

如何才能優先獲取紀委書記的提名冊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工作開展比較到位,提名權就大一些。”而“相關省市的問題越大,中紀委擁有的提名權就比同級黨委要大一些。”並非巧合的是,正是在中紀委獲取包括各大直轄市在內的,眾多省級紀委提名權的2006年,全國掀起了一場巨大的反腐風暴。包括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腐敗案,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腐敗案和原天津市檢察長李寶金腐敗案在內的一系列大案集中爆發。在這一背景下,當時大規模“空降”省級紀委書記,從事實上打破了過去由地方黨委提名本地紀委書記的慣例。

自十六大以來中央一直試圖加大紀委監督力量。“下級紀委書記人選由上級紀委推薦’的“張家界模式’和加大同級黨委。政府內部紀委力量的“江蘇曹克明模式’是兩種被經常並提的探索方向。“曹克明模式”具體表現之一尼前些年曾在黨內普遍實行的紀委書記兼任黨委副書記。

2006年地方黨委換屆電精簡副職的舉措使得紀委書記不再兼任黨委副書記,這一度引起各方對紀委監督力度變小的憂慮於是“張家界模式”便成為替代措施之一。

這幾年,中紀委一直在力推派駐機構統-管理制和巡視制兩項工作,與此輪“空降’省級紀委書記一樣,都是中紀委加大垂直領導的表現。 。

2010年12月,廣東省紀委書記朱明國在《南方日報》發表《新加坡為什麼能做到廉潔高效》一文,提出,為有效反腐,要“在雙重領導體制前提下,強化上級紀委的垂直領導,地方紀委書記由上級紀委提名上級黨委決定任命”。

異地任職比“避籍”更嚴格

為減少社會關系幹擾的官員“避籍”規定,實際作用有限。

中國古代有著相當嚴格的官員回避制度。事實上,在中共的幹部體制中,異地交流和迴避制度同樣是重要的組成部分。

上世紀90年代初,中共中央就曾專門發文,要求有計劃地進行各類幹部交流至1990年代中瓶地市級幹部的交流開始頻繁進行。

2006年發布的《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更明確表示,縣級和地(市)級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緝織部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和公安局長等幾個主要職位的幹部“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但這一規定在很多時候執行得並不嚴格。被稱為“中國紀委書記第一貪”的曾錦春曾連續擔任郴州市紀委書記達11年之久。近日開庭的原廣東省中山市長李啟紅案更是爆出,李通過自己的權利為其家族在中山政商兩界構建了複雜龐大的關網。而曾李二人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官凡

同時,對于何為“本地人長地”,很多時候難以界危在執行中,本人籍貫成為主要的依據,因此被簡稱為“避籍”。不過,由於現在幹部交流很多,很多人在某地工作多年,事實上社會關系都在當地跟本地幹部並無太大區別,而且現在交通通訊發達,社會關系不像古代那樣被地域所限。

相對於縣、市一級,並無明文規定的省級要害職位的幹部交流更是相對滯後,通常由同級黨委提名的省級紀委書記,在奉地產生成為常態。種種原因,使得“避籍”規定實際作用有限。

相比而言,這一輪中央下派和異地交流的省級紀委書記,就其與所任職地社會關系的疏遠來看,與目前其他職位所執行的“避籍”相比,顯然嚴格得多。

對於異地為官制度,有各種質疑,不過對於紀委書記“異地調任”的質疑聲則小得多。與其他絕大部分職位不同的懸紀委書記的定位是“治官之官”,而非“治民之官”。“治民之官’需要對當地社會有更深入的瞭解和責任,情感,而“治官之官”也許恰好相反。“不需要考慮人情、人際關系簡單,監督更易客觀公正”,對於“空降”省紀委書記的優點這是常被提起的一點。另一方面,紀委書記異地調任,某種程度上也可以防止他們自己的腐敗,加大他們違規的成本。

曾錦春在獄中接受采訪時,對於如何改進紀委幹部管理制度,也曾表示:“紀委書記任職不能超過兩屆,更不能在本地任職超過兩屆。紀委書記和紀委幹部要異地交流,在本地任職時間長了關系多了,紀委工作就不好開展”兼有上級紀委提名的“尚方寶劍”,又無地方人際關系的牽制,在現有體制下,“空降’省級紀委書記似乎是能選擇的較好一種紀委監督方式了。

(覃愛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