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詢智障人士中央儲蓄金為何今年不能提前提取

【本報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質詢當局,智障人士獲注資的中央儲蓄金為何今年不能提早提取。

梁安琪說,部份智障人士家長日前向她其議員辦事處投訴,稱去年其智障子女所獲政府注資的中央儲蓄金可申請提前提取,但今年的申請卻遭到駁回,前後不同的處理方式令家長感到困惑和憂慮。

她說,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公佈了《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賬戶的一般規則》行政法規,透過設立專門戶口、政府動資金的投入,爲構建中央公積金制度創造有利的基礎條件。法規訂明,政府將為每名參與人開立個人帳戶,為合資格參與人個人帳戶注資一萬元作為啟動基金,今年政府又為各參與人注資六千元。法規同時規定,年滿65歲的參與人方可申請提取其個人帳戶內全部或部分款項,但因嚴重傷病正負擔或預計須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收取殘疾金超過一年或基於人道或具適當理由,行政長官可酌情例外許可未滿65歲的參與人提前提取其個人帳戶內全部或部分款項。在去年7月的中央儲蓄制度提取款項講解會上,相關負責人曾多次表示,此制度是為保障市民而設,只要市民提出合理依據,當局就可因人道的理由批准提前取款,因應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為有需要市民緩解困境。今年提款資格的規定亦表示,若參與人屬“無行為能力人士”,其法定代理人可親臨社會保障基金辦理代領有關支票的手續。由於本澳智障人士家庭多是單親家庭,父或母往往要一個人承擔家庭的所有開支,隨著時間的流逝,家庭會出現“雙重老化”的問題,本澳相關院舍還遠遠未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政府和社會有責任及義務切實採取多種措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智障等弱勢群體的權益、滿足其訴求。

梁安琪質詢當局:

1、去年有家長為智障人士子女申請領取其所獲政府注資入戶的款項獲批准,今年此項申請則遭到駁回,今年審批的標準是否有變動?基於人道或具適當說明理由的界定究竟是什?

2、智障人士家庭“雙重老化”問題的日益嚴重,目前對增加院舍的需求非常迫切。今年施政方針中提出,將在筷子基及望廈區兩幢新建的公共房屋中,開展可容納合共150名以上的中、重度智障人士院舍的籌備工作,有關工作進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