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廳酒吧業法規修訂初稿公開諮詢

【本報訊】旅遊局擬訂了《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初稿,今天起作公開諮詢,收集各界意見。

旅遊業不斷發展,市場需求日新月異,旅遊局考認為有必要修改沿用多年的法例,包括4月1日第16/96/M號法令(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法律制度) 及4月1日第83/96/M號訓令(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規章) ,以配合行業發展需要。

為修改酒店及餐飲場所的法例,旅遊局擬訂了《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初稿,主要修改內容包括調整場所分級、修改分級標準,使之更具彈性,容納更多現代化和多元化元素,尤其關注服務質素、調整行政程序等等。此外,還引入了定期強制性重審評級機制,確保酒店恆常處於符合已獲評級別的標準。

為了廣泛收集各界的看法,旅遊局現進行公開諮詢,各界人士可給予意見和建議,並可瀏覽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cn/consulta參閱法案的全文。

各界可在諮詢期屆滿前(2 011年8月31日)透過電郵:consulta@macautourism.gov.mo 、傳真:2833 0518或郵寄/送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至341號獲多利中心18樓,將意見及建議寄予本局。所有意見及建議,均以公開資料處理,如欲保密身份或意見,請於來函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