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監管機電設施 正檢討及修訂有關法例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稱,澳門近年社會及經濟迅速發展,不斷引進各種機電設施,市民日漸關注機電設施的安全,為進一步加強監管,政府正著手研究機電設施的監督機制。

現時本澳一般的新建及改建的機電項目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審批,當中包括供電計劃、消防計劃、冷氣及通風計劃、升降機及手扶電梯、燃氣工程及供排水設施等等。局方透過工程指導技術員及註冊承建商的監督機制監管機電項目。

有關機電設備安裝、保養及專業技術員的註冊,受《民法典》、《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安全規章》,及《電力升降機安全規章》等法規規管。

澳門至今仍沒有專責部門監管運作中的機電設備,機電設施投入使用後的監督工作,按不同情況由不同的管理部門或由發出行政准照的部門執行。

工務局說,為提高對機電設備安裝及保養的安全準則,當局正檢討及修訂有關法例,規管機電設施的承辦商,透過註冊制度規管專業技術員及強化安全守則。業界必須遵守將來制訂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