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說,委員會已經基本完成《經濟房屋法》(原名《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的審議工作,法案若能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內細則性通過,將於10月1日生效。
委員會昨日繼續與政府代表細則性討論法案。鄭志強說,經過之前的探討及雙方法律顧問的努力,委員會現時對法案工作文本已沒有較大分歧。上週五完成的工作文本再次增加條文,達64條,比最初的25條翻了一番有餘。委員會認為,法案的結構調整後并,行文已有很大改善,政府立法原意也更清晰,而且減少了灰色地帶和容易誤解的地方。不過仍有委員建議政府在技術上進一步完善法案,使之與其他法律及法規銜接,使將來執行法律時更順暢。
鄭志強指,從今次會議的情況看,若委員會對雙方法律顧問完成的草案文本無進一步意見,委員會將安排簽署審議意見書。如無意外,委員會可於本月底完成審議工作,將法案遞交全體會議,安排在今個會期完結前表決。
鄭志強說,修訂後的法案文將生效日期明定在10月1日。若今個會期內法案順利通過,政府將只有一個半月的時間準備。政府亦表示,相信時間足夠。屆時永寧經屋分配與“經屋法”有關的工作將陸續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