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可安裝天眼防罪 基金資助企業環保節能

【本報訊】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律草案、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法律草案、《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法規草案,以及《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草案

行政會新聞發言人梁慶庭昨日表示,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須配備精良技術設備,以便應付複雜的治安事件,維護公共秩序,政府因此草擬了《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法律草案建議,使用錄像監視系統的目的僅限於確保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尤其是預防犯罪,以及輔助刑事調查。錄像監視系統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由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處理。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可作為刑事訴訟程序或輕微違反訴訟程序中的證據。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的保存期最長為六十日,若作為證據,可保存至程序結束為止,並須於程序結束後三十日內銷毀。

為保障個人私隱,資料的收集、處理、登記、保存,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的規定。草案建議建立確保嚴格使用錄像監視的機制,避免侵犯個人隱私,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可在在程序中介入。

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草案

為鼓勵引入適澳的環保車輛,政府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主要內容是定義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環保車輛享稅款百分之五十的扣減,上限為澳門幣六萬元。 稅務優惠政策實施兩年後作檢討。

《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法規草案

政府決定設立環保與節能基金,鼓勵環保節能,為促進本澳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化的支援。

設立環保與節能基金的目的是改善本澳環境質素,鼓勵節能減排,善用水資源,支援及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環保與節能基金透過資助鼓勵本澳工商企業及社團加裝節能設備。

環保與節能基金在環境保護局內運作,受行政長官監督。 基金設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三名成員分別為環境保護局長、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代表及財政局代表,由環境保護局長擔任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及其任期,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和訂定。

環保與節能基金設評審委員會,負責分析資助的申請。評審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最多六名委員組成,主席所投的票具有決定性。

《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資助對象為商業企業及社團,由環保與節能基金提供資助,以支付因購買或更換能有助改善環境質素、提高能源效益或節水的產品和設備所需的費用。

每次申請可獲批給的資助為所購買或更換產品和設備總額的百分之八十,資助上限不得超過五十萬元。資助由獲批之日起計一年內,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