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瘦肉精”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死緩

【中新社焦作7月25日電】25日,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河南“瘦肉精”案進行了庭審直播,並作出一審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責任人刑罰,劉襄等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劉襄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奚中傑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肖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陳玉偉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劉鴻林犯以危險方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繳,犯罪使用財物予以沒收。

今年3月,有中國媒體曝光了河南多地養豬場使用違禁動物藥品鹽酸克倫特羅即“瘦肉精”飼養生豬。之後,中國紀檢、監察、公安、畜牧等相關部門立即對涉嫌“瘦肉精”問題的溫縣、孟州市、沁陽市、獲嘉縣以及沁陽市柏香鎮動檢站、商丘市芒山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警方控制了數十名相關的涉案人員。

本次獲刑的5名製造、銷售瘦肉精的被告人,被檢察機關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

在當日舉行的“瘦肉精”案的庭審直播中,法院還邀請了部分法學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旁聽審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