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舊區文化先保育後活化

【本報訊】街坊會總結早前論壇活動的意見,認為“舊區文化保育與活化”原則應當是“先保育後活化”,避免文物、建築的消逝。同時配合立法、教育和獎勵措施,動員全社會參與保護工作。

街坊會於今年5月18日邀請了港澳專家學者首先視察福隆新街,並於21日上午在金碧文娛中心舉行了『舊區文化保育與活化』論壇,邀請了兩地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到論壇進行探討,亦於康公廟前地進行『如何盤活舊區營商環境』街坊論壇。邀請了本澳不同團體、商戶、市民到場參與,為探討改善營商環境出謀獻策。經過總結後,街坊會稍後會將有關意見遞交政府部門,以供參考。

新馬路坊會會長李卓君表示,活化舊區重點是要將文物視為城市發展的資源,以改善社區環境、照顧當地居民的利益為目標,最終達到可持續的目標。因此,希望政府能夠將一些具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築,先保育後活化。對於一些與歷史相關的舊建築物,應該作深入而仔細的考證,以保證其真實性。採取修如舊的保育方法。

活化文物建築方面,坊會認為要以公眾的利益為優先考慮,空間要適當地開放予附近社區居民使用,然後是外地遊客;在活化有關建築物之前,最好能充份徵詢各民間團體和社會人士及居民的意見,務求取得共識,達致三贏局面。

坊會建議當局應儘快推出城市規劃和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避免其消逝。同時將將文化保育列入公民教育範疇,加深市民的認識,使保護工作事半功倍。

此外,坊會建議當局撥款成立文物保護基金,建立意見收集和獎勵機制,鼓勵民間提供線索,對一些積極提供資源的居民予以一定的獎勵,藉此收集文物建築資料;同時,透過該基金,解決在維修或收購時的實際費用困難。

坊會特別對福隆新街的保育及活化提出建議,認為應該制定短中長期規劃,政府主導對街區建築進行維修,並加強宣傳,將福隆新街打造成為“尋寶藝墟”和婚紗旅遊的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