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遺保護應以其可持續發展為重心

子悠

早前,立法議員關翠杏曾在立法會以《當局應兼顧世遺景觀的保護與街區設施的設置需要》為題發表過一份議程前發言。在該份發言中,關翠杏以風順堂街興建垃圾房計畫因有意見認為將影響世遺景觀而擱置為例指出,“自從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之後,本澳社會對世遺保護的意識漸增”。但“垃圾房興建爭議既涉及世遺景觀的保護,亦關係到社區環境的優化。我們既有責任保護世遺,亦必須遵循不損害居民原有權利的原則”。關翠杏亦進一步指出,澳門歷史城區最難能可貴的是,這些文化遺產除保存著原有面貌外,仍延續著其故有功能,存活在我們的街區生活之中,一直與居民相融共處,只有確保兩者間的共融共存,才能體現其延續的生命力,煥發其獨特的文化價值。所以,只單一強調世遺環境的美觀,而忽視對居民生活的尊重,甚至為所謂的“保護景觀”而影響居民生活,就會失去保護世遺的真正意義,亦令其失去最強的“生命力”,這是我們在景觀保護過程中絕對不能忽視的重要一環。

世遺持續性發展才是出發點

關議員的發言表面上看來只是論及世遺景觀保護與居民生活的關係,認為不應為保護而保護。其實該論題所涉及的本質乃是世遺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問題。這是一個常說常有的問題,也是始終存在爭論的議題。以本澳為例,在此世遺的保護和發展上就存在多種觀點。有人認為,澳門已經有較為雄厚的經濟資本,可以全力保護世遺,因而大力宣揚保護至上的原則,對可能影響世遺景觀的東西一律反對,正如關翠杏議員所舉的例子一般。也有人認為世遺應當也已經成為澳門的一張“金名片”,應當加以開發利用,作為澳門的一種資源來促進旅遊業等行業的發展,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還有人將開發和保護相結合,提出保護、開發並舉的觀點。真要分析看來,三種觀點都有道理,第一種觀點強調保護絕對無可厚非;第二種觀點著眼經濟利益,希望世遺能夠為澳門多元化作出貢獻也不能說完全不對。相比較第三種觀點將前面兩種觀點的優勢都集合起來,最符合我們傳統的中庸之道。但其是否就是最為恰當? 2007年首位獲授“國家風景名勝區事業突出貢獻獎”並且是國內在世界遺產保護方面頂尖權威的謝凝高教授就曾明確指出:“保護開發並舉的觀點,實際目的和效果是搞破壞性開發,並舉只是一種藉口,這種做法會破壞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正如我們前面所言,其實不管那一種觀點都有可取之處,但是有不是完全可取。

世界遺產,無論是物質文化遺產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一點是公認的,那就是作為珍貴的、非再生遺產必須予以保護,而所保護的重點則是體現在真實性上。但是,在現實中單純的保護措施常常因與開發利用資源存在矛盾,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大規模的開發利用對世界遺產資源環境的破壞。事實證明,單一的世界遺產保護理念強調將文化遺產從整體演變和運動中孤立出來進行保護,是一種被動、消極的靜態保護理念,難以徹底遏制種種不合理的文化遺產資源利用行為,甚至可以說是在變相的磨滅這些世界遺產。因為,世界遺產的形成是歷史、自然、經濟、文化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空間上是一個自然、生態、經濟、文化相互關聯的整體開放性系統。如果為了保護而保護就是將世界遺產從整個系統中割裂出來,斷其根後當然遺產就真的成“死物”了,被歷史所湮沒就成為遲早的事情。另一方面,世界遺產具有價值自不必多言,除了自然科學價值,美術價值和歷史文化價值外,我們亦不能否認其所具有的經濟價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具有價值,甚至是價值巨大的世界遺產不去開發和利用根本就不現實,而且也是有違社會發展規律的。竭澤而漁當然不可取,最理想的狀態是對世界遺產進行保護性發展,將世界遺產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在保護性發展過程中實現,還是將保護放在第一位,但是這裡的保護不是孤立的保護,而是將其置於整體的社會系統中,築起世界遺產資源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關係,確保其真實完整“生命力”的同時,將開發作為保護的“伴生礦”,而開發則是為了更好的保護。

所以說,對待世界遺產我們最重要的出發點應當是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無論保護還是開發都應是以此為出發點,並為之服務。

澳門世遺發展的現狀

2005年7月15日,包括媽閣廟前地、大三巴牌坊、東望洋山炮台等在內的“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31處世界遺產。歷史城區的範圍包括:媽閣廟、港務局大樓、鄭家大屋、聖老楞佐教堂、聖若瑟修院及聖堂、崗頂劇院、何東圖書館、聖奧斯定教堂、民政總署大樓、三街會館、仁慈堂大樓、大堂、盧家大屋、玫瑰堂、大三巴牌坊、哪吒廟、舊城牆遺址、大炮臺、聖安多尼教堂、東方基金會會址、基督教墳場、東望洋炮臺等25幢建築以及媽閣廟前地、亞婆井前地、崗頂前地、議事亭前地、大堂前地、板樟堂前地、耶穌會紀念廣場、白鴿巢前地等8處廣場空間。

但是在澳門申遺成功的前後幾年裡,也正是澳門隨著“賭權”開放進入巨變年代,經濟持續發展,高樓大廈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使世遺景點的環境與景觀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戰,澳門文物保護和城市發展間的角力不斷擴大。申遺的成功為澳門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慕名而來的遊客逐年攀升,2005年澳門入境旅客為1871萬人次;到2006年入境旅客增加到2200萬人次;至2007年,入境旅客更達2700萬人次,現今已經突破3000萬。旅客數字的大幅增長,不僅促使澳門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也開始對世遺景觀產生影響。而與此同時,澳門社會受申遺成功的影響,對世遺的認識和保護意識也迅速覺醒。甚至演化為一場公民社會的運動。從保護東望洋燈塔到其後的下環街市事件、藍屋仔事件、松山燈塔事件、望廈兵營事件,民間力量在世遺保護中逐漸顯現。世遺保護的社會意識基礎漸漸形成。

政府有關部門和主要的社會團體也開始將世遺保護作為一個重要的工作方向。政府部門、民間社團和學校有關世遺的教育與推廣工作逐漸多了起來。除此之外,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度性建設也逐漸展開諮詢和立法程式。由此可見,對世遺保護的重要性已經成為社會共識。

但是,面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必要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的實現需求。對世遺這一澳門巨大的優勢資源的開發利用也更加被重視,如何在保護和開發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不斷被社會關注和討論。

過往在本澳發生的幾次有關文化遺產或者文物保護的爭議事件中,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看到,所有的爭議針對的都是具體的景觀和建築。實際上本澳歷史城區之所以成為世界遺產最根本的是中西文化交匯融合所產生的獨特性,文化是其靈魂。而文化又是通過人來體現的,所以在關注具體景觀保護的同時,對“人”的保護更為重要。正如關翠杏議員所指出的那樣,本澳世界遺產最難能可貴的是其仍延續著其故有功能,存活在我們的街區生活之中。透過生活在其中人,本澳世遺並未如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世遺一般徹底轉型成為旅遊景點,而是具有鮮活的生命力。一份具有生命力的文化遺產必然要求伴隨社會而發展,這既是居住其中的人的需求,也是文化的內在要求。因此,在保護的幌子之下,反對一切的變化改動其實質是在將本澳的世界遺產與社會發展所割裂,斷絕其生命力。當然,一些變化和改動是否應該被接受也是應該深思熟慮和科學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