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難者鐵道部賠45萬元 溫州警長抗命救出女孩

【綜合報道】中央社26日電:大陸官方媒體今天披露,溫州動車事故中,險因大陸當局救災草率而無法生還的2歲半女孩項瑋伊,是因為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抗命,堅拒把車廂吊至橋下清理,才有機會救出這名小女孩。

大陸當局在宣佈溫州動車事故現場已無生命跡象,搜救工作停止後,卻在切割、拖走事故車廂時,發現1名小女孩困在車廂內,險因指揮部的草率命令而喪命,也引來外界質疑指揮部草菅人命。

綜合新華社、香港中通社等大陸官媒報導,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說,他在當天下午接到指揮部命令,要求用吊車把事故車廂吊起放到橋下來清理,「我不同意,堅持在鐵軌上,也就是原地清理。」

在邵曳戎的堅持下,受困在車廂的2歲半女童項瑋伊獲救,才成為大陸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口中的「奇蹟」;不過,當王勇平在24日深夜記者會上稱這女孩生還是「奇蹟」時,記者會上對指揮部草率行動感到憤怒的一些大陸媒體記者,曾大喊「這不是奇蹟」,要求王勇平說明相關決策過程,但王勇平並未滿足記者們的要求。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項瑋伊23日跟著父母乘坐杭州到福州的D3115次動車,結果列車行駛到溫州市雙嶼路段時,因雷擊失去電力,遭到後方從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的D301次動車撞上,小女孩的父母在事故中雙雙遇難。

小女孩目前在溫州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治療,院方指小女孩不需要截肢,且身體各項指標,包括腎臟在內,都已經正常。

23日晚間發生的溫州動車追撞事故,死亡人數已經累計40人。為鼓勵事故罹難者家屬盡快與當局達成賠償協議,當局提出提早達成協議的家屬可獲人民幣數萬元的獎勵金,第1位達成協議的罹難者家屬,獲賠50萬元。

“7•23”動車事故遇難者鐵道部賠償45萬元

中新社溫州7月26日電:7月26日淩晨1點,“7•23”動車追尾事故溫州鹿城區處置領導小組在仰義與遇難者林焱的家屬簽訂傷亡賠償協議,賠付50萬元人民幣。其中鐵道部賠償45萬元,遇難者戶籍所在地政府再支付其餘的獎勵費用。

據溫州官方網站——《溫州網》報導,目前已進入“7•23”事故善後理賠階段,由各街道、鎮組成的32個談判組力爭在7-10天內處理解決善後事宜。

根據2007年9月起實施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15萬元,行李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即上述賠償加上強制保險2萬元,如果死亡旅客並未購買其他商業保險,最多只能獲賠17.2萬元。

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根據鐵道部有關規定,此次賠償標準是執行以17.2萬元為基數再加上20萬元保險理賠總共37.2萬元,這個基數是固定不變的;另外還加上遇難者家屬交通費、埋葬費、家屬贍養費等共計不超過45萬元;事發後在短時間內接受協商並簽訂協定的可酌情予以數萬元獎勵,該獎勵費用由遇難者戶籍所在地政府支付,其餘賠償費由鐵道部一併支付,支付方式以現金和沖卡方式,整個談判協商將遵循對死者尊重為第一原則。

2011年7月23日晚,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車與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車在浙江溫州境內發生追尾事故。截至記者發稿時,死亡人數達39人,200餘人受傷。

溫州公佈動車事故首批傷亡名單 11名遇難者身份未確認

中新社溫州7月26日電:26日下午6時左右,溫州市委宣傳部發佈“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首批傷亡名單。

當天發佈的遇難人員身份確認表上,編號為39人,卻只有28名遇難者的名字。據溫州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解釋,此名單由溫州市公安局提供,遇難者39人,此名單上之外的尚有11名遇難者身份未確認。

在公佈的28名遇難者名單中,北京戶籍2名,天津1名,河南1名,福建6名,浙江溫州14名,杭州1名,台州1名,美籍華人1名,義大利籍1人。

此外,溫州市委宣傳部還公佈了由當地衛生局提供的醫院救治傷病員名單,截至7月26日12時,現住院者還有118人,其中危重有11人。

7月23日20時27分,杭深線永嘉至溫州南間,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車與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車發生追尾事故。D301次列車第1至4位脫線,D3115次列車第15、16位脫線。事故造成39人死亡,192人受傷。

溫州意外 廣深高鐵低調試行

中央社26日電:中國大陸溫州動車慘劇重創大陸高鐵營運能力,連接廣州、深圳及香港的廣深港高鐵廣州至深圳路段,今天開始以時速350公里的速度,低調試行營運。

大陸媒體對廣深段高鐵試行的報導相當低調,未見大篇幅消息。

綜合大陸及廣州媒體報導,廣深港高鐵廣深段從6月25日開始進行訊號設備及網路連結測試,為期1個月。今天展開試行,目的是讓電聯車和線路進一步磨合。試行一段時間後,將使用載客列車,按既定速度和時刻表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