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津貼法案細則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了《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 長張裕昨日表示,法案獲通過不僅為支持殘疾人士康復增添重要內容,同時為殘疾人士融入社會建立更牢固根基,日後政府會增加殘疾人士的福祉,促進人文關懷工作,改善無障礙空間。

社工局長容光耀稱局方有把握在年底前完成收到的6,925個殘疾評估申請。殘疾津貼法案規定,合資格人士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請,才可追溯2009年和2010年兩年的殘疾津貼。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被評定為殘疾人的本澳永久居民,可按不同的殘疾程度,申領普通殘疾津貼和特別殘疾津貼,並可享受特區政府提供的免費衛生護理服務。

他指出,經細則審議及分析該法案後,委員會認為,法案已具備條件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和表決。

何少金議員在法案通過後發表聲明,希望法案通過後的續工作能落實到位,與殘疾人相關的保障制度能及早建立。她指出,教育是提升殘疾人社會地位的重要途徑,殘疾人士也有接受持續教育的強烈願望,希望政府重視,作出適當的指引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