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8日電】中國社科院8日發佈的《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表示,雖比去年稍有進步,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整體水準仍然較低。在被選中評價的300家企業中,有205家企業(占總數的68.3%)仍在旁觀,沒有推動社會責任管理,社會責任披露缺乏。
根據銷售收入規模的大小,中國社科院分別選取了100家最大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並對這300家企業的社會責任發展水準進行了評價。評價結果顯示,2011年中國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水準領先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歐美日在華企業的表現好於來自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外資企業。
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進步最大,外資企業其次,民營企業略有退步。社科院發佈的《藍皮書》認為,除了中央企業基礎較好以外,國務院國資委的積極推動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他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發展水準偏低,與此類企業缺乏統一的外部推動力量有關。
規模越大,企業的社會責任發展水準似乎越高。《藍皮書》說,企業規模過千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水準領先。其中,營業收入超過一萬億元的三家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水準領先,營業收入在一千億元到一萬億元之間的企業處於追趕階段;營業收入在五百億元到一千億元的企業多屬起步階段。
被選中的100家規模最大的民營企業中,有80家被認為處於旁觀階段。《藍皮書》表示,部分民營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體系仍未建成,僅披露少量零星資訊甚至不披露任何社會責任資訊。
《藍皮書》同時指出,被選中的100家外資企業中,有78家處於旁觀狀態,沒有採取實質性的責任管理措施,也未向社會披露相關資訊。但外資企業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較高,比中國本土企業發展超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