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選舉法須否修改將根據實況作諮詢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說,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和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若然,如何修改,政府將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諮詢。

特首:明年諮詢政改方案

崔世安昨日發表做年施政報告時說,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日近,特區政府決定把處理《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修改的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

崔世安表示,《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已作出規定。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的良好發展,亦已有力證明,這些規定符合澳門社會的發展實際。特區政府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積極審慎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發展問題。

崔世安稱,《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需要修改時,如何修改,社會各界一直關注,特區政府也持續聽取和高度重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社會各界普遍認為,保持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穩定,是確保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條件。同時也認為,有需要對兩個產生辦法作適當修改,以便適應社會的發展步伐。

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從澳門實際情況出發,在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就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和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否修改以及如何修改問題,提出處理方案,過程中,將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諮詢。同時會進一步完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的選舉法律,倡導公平正義的選舉文化,有序而平穩推進澳門政治體制的發展。

中聯辦:決定權在中央

崔世安回應傳媒的提問說,政府會在盡快去函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確定本澳兩個選舉法的修改程序。他表明,特區政府對政改無既定方向,會就此進行公開諮詢,聽取意見。

中聯辦發出新聞稿稱,行政長官在2012年度施政報告中把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澳門回歸以來的實踐證明,澳門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有利於澳門長期繁榮發展及和諧穩定,符合廣大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處理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涉及中央的權力和特區的權力,決定權定在中央。相信澳門特區和社會各界人士一定能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凝聚共識,把這件事辦好。

議員吳國昌認為,起碼要做到立法會議席直選過半,在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方面可保守些,但希望下屆選舉能讓市民一人一票投票選舉。

議員唐曉晴認為,特首報告提及本澳政制發展,相信短期內會有具體的新政策出台,但需要特區與中央互動,按基本法框架擬定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