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局長孫家雄稱,政府會盡快草擬非全職工作制度法案,呼籲勞資雙方在臨時工的問題上互相體諒。他說,在無規範的情況下,臨時工的問題只能按勞工法處理,其說法引起僱主團體強烈反對。
勞工局長激辯僱主
在昨日中總舉辦的僱主團體座談會上,會展業者關注非全職工作立法的問題,指會展項目經常需要聘請臨時工人,他們所享待遇與全職相同,加重會展成本。孫家雄表示,僱用臨時工不應是為降低成本,現時本澳未就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應按《勞動關系法》來處理臨時工的問題,臨時工時薪更應高於長工,因他們無法享有年終獎金。飲食業商會聯合會長陳澤武擔心,若長工與臨時工享受同樣待遇,將令更多人選擇做臨時工,不利人力資源發展。
孫家雄表示理解社會對從速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的殷切期望,說政府會盡快草擬非全職工作法案,政府暫時無既定立場,勞資雙方應互相體諒,有勇氣和承擔,如果雙方“寸土不讓,只能兩敗俱傷”。孫家雄稱,鄰近國家及地區,並無規範非全職工作。本澳在無規範下只能按照勞工法處理這問題。
有與會者認為,中小企業輸入外僱仍需要繼續培訓,希望政府支持中小企培訓全體員工。孫家雄回應,本澳職業培訓的資源只能惠及本地居民,外僱的培訓應該由僱主負責,他說專業外僱“輸入時就應是專業的了,再需要培訓就不是專業外僱。”專業者要再培訓,是概念不清,邏輯上有矛盾。
孫家雄的說法被與會的幾名商界議員圍攻,議員鄭志強認為,要勞動關係法讓勞資雙方都滿意是不可能的,非全職工作制度立法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不能期望勞資雙方互諒解決問題,政府須主導立法。他反駁孫家雄「非全職工作制度無立法就按照《勞動關系法》處理」的說法,指出在《勞動關係法》中已經明確規定非全職工作制度由特別法來規範。
對於孫家雄“需培訓的就不是專業外僱”的說法,議員賀一誠反駁,孫家雄“邏輯上有問題”,“任何人都要培訓,專業外僱也要不斷培訓”, 賀一誠又指孫家雄關於“鄰近地區對非全職工作都無規範”的說法錯誤,大陸的《勞動合同法》就對“非全日工作”有清晰的規定,賀一誠希望官員“多些培訓”。
從未撤銷中小企外僱
人資辦主任黃志雄表示,人資辦一直重視及協助中小企解決人力資源的問題,其工作是有成效的,中小企從人資辦成立時2700多間增加到現時接近8000間,人資辦有專責小組負責中小企外僱的審批,保證在2個月之內通過審批。中小企外僱不獲批准續期,原因主要是資方違反就業綱要法,無合理解釋就以外勞來取代本地工人,勞工局調查證實並有裁決後,人資辦會進行聽證聽取資方解釋,證實有違法行為就撤銷其外僱名額,甚至完全不批准其輸入外僱。黃志雄稱,此類個案數量極少,人資辦到目前未試過撤銷中小企外僱。黃志雄重申,政府維持博企外僱只能占全部員工20%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