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應努力擴大電子商務的運用

子悠

日前,澳門電子商務協會及利達通黃頁假中華總商會舉辦“電子商務推廣交流會”。澳門電子商務協會理事長阮兆洪表示,澳門市場狹小,令電子商務發展受局限,傳統企業未能瞭解到電子商務的優勢,營運未能完全電腦化,加上技術及人手相對缺乏,目前運用電子商務的澳門企業只有兩至三成。在全球電子商務日益普及的當下,澳門企業出現如此低的運用率,無論是對企業自身還是整個澳門未來的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當然,要促進本澳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在充分瞭解澳門電子商務發展的限制基礎上,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作出針對性的改變。

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流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線上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

研究學者從電子商務的含義及發展歷程歸納認為,電子商務具有如下基本特徵:第一,普遍性,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交易方式,將生產企業、流通企業以及消費者和政府帶入了一個網路經濟、數位化生存的新天地。第二,方便性,在電子商務環境中,人們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客戶能以非常簡捷的方式完成過去較為繁雜的商務活動,如通過網路銀行能夠全天候地存取資金帳戶、查詢資訊等,同時使企業對客戶的服務品質得以大大提高。第三,整體性,電子商務能夠規範事務處理的工作流程,將人工作業和電子資訊處理集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樣不僅能提高人力和物力的利用,也可以提高系統運行的嚴密性。第四,安全性,在電子商務中,安全性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核心問題,它要求網路能提供一種端到端的安全解決方案,如加密機制、簽名機制、安全管理、存取控制、防火牆、防病毒保護等等,這與傳統的商務活動有著很大的不同。第五,協調性,商務活動本身是一種協調過程,它需要客戶與公司內部、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間的協調,在電子商務環境中,它更要求銀行、配送中心、通訊部門、技術服務等多個部門的通力協作,電子商務的全過程往往是一氣呵成的。

其實,從這些所謂的特點,再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我們亦可以清晰的認識到電子商務的幾大優勢。其一,電子商務的運用可以變繁雜為簡捷,從而減少人力資源等成本支出,這對原本就實力有限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最具有吸引力的,可以做到“花小錢辦大事”,更能令最為困擾本澳的人力資源問題得以緩解。其二,在電子商務環境中,地域將不再成為商務活動的限制條件,這就為本澳企業產品和服務在更廣範圍內開拓市場創造了條件,而且也可以更多、更方便的接觸到外地商家,達成合作。正如本澳電子商務業者所言,電子商務在全球日益普及,除網上即時完成交易,亦可利用網站推廣展示商品;二十四小時更新商品資訊,方便快捷,投入成本相對較低。目前運用電子商務的澳門企業有增加趨勢,公司提供的搜尋引擎最佳化技術,用戶經過主流搜尋器更容易找到網站。

雖然電子商務具有顯著的優點,但是亦不可否認和回避本澳發展和運用電子商務所面對的困難和限制。例如,澳門電子媒體業協會早前在總結訪京交流經驗時所指,澳門電子產業起步較晚,現存標準不統一、平臺建設滯後、應有範圍不廣、安全性不夠及誠信度不高。而在立法方面,中網路技術而輕網路法治化的觀念較重,且實際法律訂立原本就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協會認為,凡此種種,均影響了澳門發展電子產業,也影響澳門迎合國際作電子商務營運的趨勢。澳門電子商務協會亦認為,本澳電子商務市場有別其他國家地區,推廣多於網上交易。主要受到商戶及環境兩方面局限,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自身需有競爭力,如具有品牌、保證商品獨特性。現時本澳未有一個良好的支援平臺,物流快遞未能做到即時取貨到貨;加上市場小等環境因素,導致電子商務實現網上交易有困難。面對上述困難,未來本澳要擴大電子商務的運用必須從業界、政府及社團三方合作加強推廣教育,推動傳統中小企利用電子商務發展各式各樣的營商環境。

對政府而言,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各個國家和地區拉動經濟增長的強大動力,要充分發揮其作用,政府必必須為電子商務發展創設良好的環境。包括:制訂開發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劃、行動計畫和實施方案,同時還要制定法律、法規,為全社會開展電子商務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在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確保競爭、合同履行、保護知識產權和私有權利、增強透明度、增進商業貿易、促進爭端的解決等。同時,制訂電子商務技術標準與標準化模式,使網上交易規範化、標準化,同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築社會電子商務平臺。並且制訂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推進企業資訊化,鼓勵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此外,還應在IT人才培養和引入上下大功夫,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基本條件。

業界和社團方面,因應現時本澳企業使用電子商務比例較低的現狀,當務之急應當是加強宣傳,透過實例讓企業瞭解到電子商務帶來的便利,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運用電子商務。而這一切必須是在本澳已經具備完善電子商務平臺的基礎上,所以業界自身還需要做好這個平臺的構建。另一方面針對物流對本澳電子商務發展的限制,業界應該發揮社團的力量,與物流業界社團充分溝通,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達成合作。

同時,亦需要指出,電子商務絕對不是僅僅局限於本地的運用,只有在更廣的範圍內得意運用,其價值才能更好的得以體現。所以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的區域和國際合作也是政府和業界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