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多認同推動政制發展 主流意見:增加特首選委及立法會議席

【本報訊】本澳政界人士多數認為,過往本澳經濟及社會的發展證明本澳所實施的政治制度行之有效,但為了更擴大社會參與度,提高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認受性,亦認為現是時候推動本澳政制發展。主流意見是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不過亦有人提出更為激烈的改變方式。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晚出席面向政界的的首場澳門政制發展座談會,聽取與會者的意見。

政界人士多認同政制發展

為配合行政長官於下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政府本月共安排舉辦8場政制發展座談會,收集各界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參加首場座談會的人士包括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及澳門仁協之友聯誼會代表等共50名人士。

與會者多數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的釋法,為澳門修改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政制發展提供了基礎。但是否修改,如何修改必須根據澳門實際情況,以維護澳門長遠穩定發展,在尊重基本法和中央主導權,平衡社會各方面利益訴求基礎上進行探討。

座談會18位發言者中,絕大多數認同過往本澳社會的發展得益於基本法所安排的政治制度,亦肯定特區政府將推動本澳政制發展作為今年施政重點,是回應社會訴求,配合社會發展,擴大社會參與度,提高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認受性的正確做法。但也有與會者認為,特區12年的發展證明原本的政制安排行之有效,不明白為甚麼一定要改。並強調,即使是要因應社會變化追求進步,也一定要堅持建立澳門特色的政治制度,不能照搬外地經驗。

多數與會者強調,必須廣泛收集全社會的意見,讓社會明瞭本澳政治制度,本澳政制發展可作為開展公民教育的良好題材。

增選委及立會議席

多數意見認為現在是時候推動本澳政制發展,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該朝甚麼麼方向修改?多數與會人士認為,政制發展不應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的框架,而應在保持現在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由直選、間選、委任組成的框架上,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增加立法會議席,尤其是直選議席,以擴大社會參與度,提高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認受性。

有與會者提出較激烈的改革方式,建議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市民投票最終選出。在立法會構成上則提出“減三加三”方案,建議減少三個委任議席,增加三個直選議席,使直選議席過半。但有議員認為,減少立法會任何一方面議席都會在社會上引起大爭議,不適宜削減,增加便可。

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增加人數的問題上,不同界別人士表達不同意見。

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在座談會上表示,行政長官將於下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需要修改澳門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附件一、附件二報告,希望藉8場包括公眾座談會,就兩項議題收集意見配合報告撰寫工作,分別是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如需修改,應堅持甚麼原則、怎樣修改。

陳麗敏稱有關意見和建議是推動特區政制發展重要參考,特區政府會作系統整理分析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