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意外頻發 再為本澳敲響職安警鐘

王希富

上週三林茂海邊大馬路民政總署外判管道維修工程昨早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女工在管道操作推土車清理淤泥時,疑不小心倒車將男負責人撞至重傷,送院搶救後傷重死亡。此為本澳五天內發生的第二宗奪命工業意外。上月三十一日,路西堤馬路近蓮花橋底一地盤亦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工人疑操作挖泥機期間碰倒工字鐵,壓傷一名內地男工人,送山頂醫院搶救,最終傷重不治。工聯副會長、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張文寬指出,近期多宗工業意外均不涉及高空工作,反而在平地受傷,事件敲響安全警號。他認為臨近農曆新年是工程旺季,而近月假期多,令建築工人難以連貫完工,加上不少工程趕在假期前完工,為工人造成壓力,工友容易因趕工疏忽安全措施,增加工業事故的發生率。建議施工單位宜加強監管、督促工程所有人員做足安全裝備。政府亦有責任加強宣傳工業安全的重要性及加強巡查。多管齊下將工業意外盡量減低。勞工事務局亦隨即發佈新聞稿對致命工作意外表示遺憾及關注,並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的慰問。同時呼籲本澳所有建造業界工作人員,由於工地現場處處潛藏危機,容易發生意外,在工地工作時應高度注意個人安全,並透過防護裝備做好預防措施,僱主亦應加強工地及對僱員的工作安全監督及管理,履行保障僱員安全健康的義務。

工業意外的發生固然不幸,而且也直接影響傷亡職工的家庭生計,更有可能從中衍生出未可預料的其他嚴重社會問題。對企業或雇主來說則會損害企業的聲譽、造成財產的損失等。而且職業意外的發生還可能給雇主和雇員造成精神負擔。但是儘管在政府和社會的不斷努力下,本澳工業意外仍然頻發發生,澳門勞工事務局《2010 年度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年度報告》顯示,2010 年共有5644 名工作者在工作意外中受害,較2009 年減少4. 5%。按2010 年就業人口計算,每千名工作者發生工作意外之受害比率為17. 7,較2009 年下降0. 9個千分點,但與最近4 年工作意外受害千分率的平均數16. 7 相比較則高出1 個千分點。5644 名工作意外受害者主要分佈在25 至44歲和45至 64 歲兩個年齡組內,分別占總數的45. 6%、40. 9%。發生工作意外前三位的是: “用力過度或扭傷” ( 22. 5%) 、“人墮下” ( 19. 4%) 、“夾傷、刺傷或割傷”( 17. 4%) 。從資可以料分析看出,澳門經濟雖然高速發展,但並未隨著經濟社會的進步而使雇員職業意外發生率降低。25 至44歲和45至 64 歲這兩個最主要就業年齡組的受害者人數,更是近10 年都未見明顯下降,表明澳門的中壯年雇員整體的職業安全素質有待提升。更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010 年澳門共發生12 宗致命工業意外,平均每月都會發生一宗致命的職業意外事件。當中大多數疑因雇員缺乏安全意識所致。這也就證明,無論外部在如何強調要提高職業安全意識,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總會出現意外情況,而往往事後也總是發現意外應該能夠避免。因此,在不斷宣傳和強調安全意識的同時,有必要更加嚴厲的對安全生產和工作作出要求和規範。

但是以澳門現時的情況而言,現行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大多於20 世紀80 年代初和90 年代初所制定,包括:1982 年頒行的《工業場所內衛生與安全總章程》、1989 年《商業場所、事務所及服務性場所衛生與安全總章程》、1991 年《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等。時隔十多年甚至二十年後,當初所制定的法例已經遠遠趕不上目前澳門經濟發展的步伐。當局有必要儘快對現行法規進行修改完善,以適應社會的進步,保護雇員的職業安全和健康。當然,在修改和制定符合實際法律法規的的同時,如何更好執才是關鍵中的關鍵,加強巡查當然必不可少,不過也需要指出,2010年就是勞工事務局職業健康廳1至10月份已經對本澳建築工地、樓宇共同部分工程、掘路工程進行5702次的巡查,並提出2157條的改善建議的情況下,全年還是發生12宗致命職業意外。這其中所隱含的問題值得思索。是巡查過程中所提的改善意見未契合實際,還是雇主和雇員在工作中根本就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不過,正所謂“安全生產無小事”對職業安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再怎麼加強也不為過。並且要從雇員的職前培訓起就應該緊抓不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