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稱食肆節日加價有損澳旅遊城市形象

【本報訊】新春期間營業的食肆多加價或調升服務費,議員認為,若長期如此,必將影響本形象,不利本澳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希望予以規範,但因這是自由經濟下的商業行為,不宜由政府訂定加價上限。

新春期間營業的食肆多加價或收取額外服務費,甚至到年初七、八後仍維持加價。何潤生議員認為,本澳大時大節經常出現“海鮮價”,長此以往,必將影響澳門的旅遊形象,社會須思考這問題。他認為各行業都要自律,政府及商會亦應作出指引。對於應否設定加價上限,他強調需要社會討論才能確定。

從事飲食業的陳澤武議員表示,商戶按自由市場經濟加價,政府不能立例規範,且商會已呼籲商戶自律,不要隨便加價。關翠杏議員認為,若政府介入會變成硬性規定,變成認同在該期間應加價,效果反而不理想,要解決這問題主要靠業界自律,經營者自行決定、消費者自己抉擇。

關翠杏表示,食肆春節加價純粹是商業行為,與“三工”壓力無關,因支付“三工”的強制假期過後,不少食肆仍繼續加價。為支付“三工”而加價只是一個藉口,而且加價所得亦並非全部支付給員工。

何潤生說,社會現有呼聲,要求檢討勞工法,希望相關工作加快進行,完善法律,配合社會發展。另外,他認為,政府應評估旅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