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階層社會”夢想的暗淡

若干年後來回顧,2011年將作為‘中產階層’精英道德形象破產的坐標寫入歷史。‘中產階層’精英非但不像其自我標榜的那樣廣博,而且想成為超越道德和法律約束的特權階層,在他們看來,法律是應該用來規訓他人的,如果他們自身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那麼法制就可以不要。

近年來,公共空間對“中產階層”的討論失去了10年前的熱度,以這個階層為基礎構建一個新社會形態的期冀也越來越少被提及。在這方面,社會現實的發展與公共空間的表達鮮有地達成了某種程度的步調一致。

現實中,所謂“中產階層”精英逐漸褪去了曾自我賦予的道德光環,這個階層通過自身的所作所為完成了對自我的祛魅,微博的普及加快了這個過程,他們將埋藏在內心深處的首鼠兩端暴露在了陽光下。於是,那個本來希望由他們肩負的“中產階層社會”夢想也就此無奈地暗淡下去了。

曖昧的命名

對中國“中產階層”的命名和討論可以追溯到1990年代後期,與之伴隨的是一系列現代政治名詞和理論,共同拼接成了一個對理想社會形態的意識形態建構。但“中產階層”這個命名本身就存在嚴重的內在問題,埋下了後來這個階層在自身道德形象方面崩塌的伏筆。

Middle Class在西方語境中有兩重主要的含義。在17、18世紀的歐洲,隨著工業革命在英國的肇始和發展,一個從事工商業的人群進入了歷史的舞臺,與少數貴族和龐大的貧民相對應,他們被稱為Middle Class,即中間階級。這是在智識和趣味上被貴族嘲弄為粗鄙的一群人,但他們迅速聚斂了大量財富,並且在輿論和政治上取得了優勢,最終成為歐洲社會的統治階層,爬上了金字塔型社會結構的頂尖位置。

另一重含義是托克維爾所賦予的。19世紀上半葉,托克維爾考察了美國並寫了《論美國的民主》一書,宣告發現了美國民主體制的秘密:美國有一個菱形的社會結構,非常富有的人和非常貧窮的人數量上都非常少,占人口絕大多數的美國人是處於中間狀態的“中產階級”,這些人遍佈美國的城市和鄉村,構成了美國民主體制的根基。由於政權要建立在絕大部分人之上,所以美國的政治體制既不是專制的,也不會滑向動盪不安。在托克維爾看來,“中產階級”作為多數在美國的存在,確保了政治上的平等。

對中國“中產階層”的命名顯然是對這兩重含義進行了巧妙的拼接。原本,“中產階層”不帶有對財產佔有量的衡量,它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但到了中國,“中產階層”卻在財產上將西方標準進行了橫向平移,用來特製一個特定的富裕人群,他們的共同點可以大致歸納為:生活在以東部沿海地區為主的城市,從事的職業一般是中小企業主或服務行業(機關、金融、媒體等)高收入的白領或金領,至少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住房(可以是公寓,也可以是別墅),有私人轎車,在生活上講究品質,懂得享受人生等。這是中國社會中的一小部分人,他們雖不是權貴和巨富,卻是不折不扣的精英,在生活水準上遠遠高於占人口絕大部分的農民和城市工薪階層。

與此同時,“中產階層”竊取了托克維爾式的道德色彩,將作為少數的自己裝扮成民主社會的基礎。作為一個特定的群體,“中產階層”有自身的獨特利益和政治訴求,雖然並不像權貴那般能夠有效地掌控公共政策的制定,但在諸多公共政策之中對這個人群的傾斜,還是顯而易見的。“中產階層”通過影響輿論的能力,把一個有獨特利益的群體刻畫為公共利益代表,把他們希望實現的社會形態等同於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社會形態。媒體把他們定型為品格上溫和且堅定的一群人,因為有恆產,所以有恒心;因為受過良好的教育,所以理解和尊重現代社會的規則;因為有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所以將推動公民社會在中國建立和完善。

自我祛魅

“中產階層”的形象和房子緊密聯繫在一起,不僅因為擁有私有產權的住房是進入這個階層的一個基本標誌,也因為房子問題是“中產階層”政治素養的訓練場。買了房子的人就獲得了另一重的身份—業主,為了跟開發商和城市規劃部門進行博弈,很多地方的業主們組織起來為自身的權益而不懈鬥爭。聯合起來的業主們也嘗試社區自治,比如罷免原來由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公司,重新聘請物業服務提供者等。有些業主的聯合體嘗試了創新的組織形式和治理結構,如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監事會之間的分權和制衡。

這些實踐一度引起諸多討論,業主和民主成了兩個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詞彙,有人將此類業主組織行為視為民主的演習,也有人從中看到真正的公共領域的崛起。還有評論者煽情地說:當文人誇誇其談民主的時候,業主已經上路。換言之,“中產階層”不僅心向民主,而且因為利益攸關,傾向於行動,成為民主規則的實踐者,他們的身上仿佛閃耀著契約精神、公民意識、法制理念等多重光環。

很多時候,“中產階層”都是以房地產市場受害者的面貌出現在大眾媒體上的,是權力和資本的合謀釀造了龐大的房地產泡沫,他們除了被動參與之外,沒有什麼更好的選擇。不過,從另一個層面來看,“中產階層”同樣也是房地產泡沫的既得利益者,房價在過去幾年裏的飆升使購房者的財富急劇增加,如果一直持續這個走勢,“中產階層”將繼續沉浸在名利雙收的美夢之中。但宏觀調控之下,房價開始調頭走低,“中產階層”(特別是剛剛購買了第一套房子的新晉“中產”)馬上坐不住了,2008年發生過的“維權”事件在2011年大面積重演,一時間大江南北多少售樓處被砸爛。一併被砸爛的還有他們平時在口頭上所尊崇的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

2011年末接連發生在北京的霧霾天氣也提供了又一個機會,讓人們看清“中產階層”曖昧不清的內心。他們不相信官方的環境監測數據,於是捧紅了美國駐華大使館發佈的北京空氣質量播報和一個新名詞—PM2.5。他們一邊抱怨北京空氣質量差,一邊開著自己的車擁堵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對汽車尾氣排放是PM2.5最大貢獻者這一事實視而不見;他們刻意忘記了自己是政府通過政策傾斜(取締小公共、拓寬道路、消滅自行車道等)大力發展汽車消費市場的受益人;當交通和環境壓力大到無法承受之時,政府調整政策,對機動車出行進行限號、對購買汽車進行搖號的時候,他們立刻炸了鍋,眾口一詞指責政府過度幹預。

在整整一年裏,這樣的例子和這個群體充滿矛盾和悖論的公共表現,還有很多很多,尤其是在微博等新媒體平臺上,呈現得尤為充分,比如, 中國政法大學的何兵教授遭遇傳媒大學保安時對程序正義的蔑視及其引起的廣泛論爭。

“中產階層社會”夢想落空

並非所有關於“中產階級”的印象都是負面的,這個群體中的有些人所表現出來的公益精神仍值得稱道。2008年“汶川地震”激發了中國社會公益精神的崛起,奔赴災區參與救助的志願者包括不少典型意義上的“中產”人士,他們開著私家車在震後初期義務運送傷員和物資,成為值得記憶的歷史片段之一。這種公益精神在事後並沒有中斷,隨著微博的興盛,“微公益”成為新的公益參與形式,體制內公益組織的信任危機更是促進了“微公益”的迅速發展。

需要區分的是,在參與公益的人士中,有很多是“被中產階層”的大學生和城市工薪階層,他們的付出不應籠統地歸結到“中產階層”精英的頭上。而一部分人在公益方面的貢獻也不足以修補“中產階層”的整體形象。若干年後來回顧,2011年將作為“中產階層”精英道德形象破產的坐標寫入歷史。

需要警惕那些所謂“中產階層”(即精英階層)的所作所為:當市場波動不是給他們帶來受益,他們就立即翻臉否認市場規則;當契約不能保證他們的資產無休止地漲價,他們馬上可以把契約精神扔進垃圾堆;當程序為他們帶來哪怕一點點不便利的時候,他們的心中立刻開始嚮往被他們百般唾棄的體制的特權;當民主不能產出他們想要的結果(無論程序上多麼完美),他們立即開始咒“暴民”、“庸眾”,暴露出反民主的真正底色。

“中產階層”不是一個有擔當的群體,他們聲言“從私利出發,向公益邁進”,卻連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的勇氣都沒有。“中產階層”精英非但不像其自我標榜的那樣廣博,而且想成為超越道德和法律約束的特權階層,在他們看來,法律是應該用來規訓他人的,如果他們自身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那麼法制就可以不要。

中國的“中產階層”據說要肩負一個重大的歷史使命,即隨著群體規模壯大到占人口的一定比例,會形成一個建立在其基礎之上的穩定的社會結構,這個理想基本上已經被證實為是虛妄的。“中產階層”的自我確證是消費和生活方式,而不是對政治的獨到見解和對責任的承擔;“中產階層”以玩世不恭的態度看待社會,無意也沒有能力作為社會的道德和政治基礎。

2002年,社科院研究員程巍先生發表了《模糊的“中產階級”肖像》一文,在系統地分析“中產階級”的歷史和現狀後,他做出預判:“中國新興的‘中產階級’在這一過程(指民主社會建立的過程)中處於什麼位置?極有可能,它處於邊緣的位置;甚至,如果這個過程觸動了它的既得利益和未來利益,它就處於對立的位置。”近10年過去了,我們目睹了這個過程。

(李北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