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失盜案在京開庭

【中新社北京2月17日電】轟動海內外的故宮失竊案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現年28歲的石柏魁當庭否認有預謀盜竊,而是因為躲雨臨時起意,“看見展品挺好看就做了”。這與檢方指控的作案動機不一致。

檢方起訴書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來到故宮博物院內,後潛入齋宮,竊得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在此展出的《交融—兩依藏珍選粹展》展品金嵌鑽石手袋、金鏨花嵌鑽石化妝盒等手袋及化妝盒共計9件。

中新社記者看到,上午9時30分,身穿橙色號服的石柏魁被法警帶進法庭,顯得一臉茫然。談到犯罪動機時,他稱,第一次去故宮時只逛了三大殿沒看夠,第二次進去就想看個仔細,來到齋宮誠肅殿時,看到香港兩依藏博物館的展品,聽導遊說展品很值錢,就萌生了盜竊的想法,隨後在夾道內躲藏到天黑。

公訴機關認為,石柏魁今天供述的作案動機與其在公安機關供述的不一致。石柏魁在公安局供述時稱,他曾到故宮踩點,行竊是經過設計、謀劃好的。從故宮偷一件展品一輩子吃喝就不用愁了。

在談到作案經過時,石柏魁復述了一些細節:先用撿到的木棍撬開後窗進入誠肅殿內的展廳,並用腳踹破展櫃的玻璃,借助一把殿內工作人員遺留下來的手電筒進行盜竊。他說:“因為害怕,從展櫃裏慌忙拿了幾件就想跑,也記不清楚到底順走了幾件。”

石柏魁說,在逃離齋宮時,他發現牆頭上有電纜線,於是就順著電線滑下高牆,然後從故宮的東牆逃走。至於贓物如何被帶出故宮,他說:“翻牆時口裏叼著幾個贓物,褲腰帶裏別著幾個。”逃出故宮時,他身上只有4件展品。次日他到大鐘寺古玩市場找到一位店主,對方稱,該物件是珀金不值錢,他掃興離開。

石柏魁在法庭上說:“好不容易從故宮裏拿出來的卻是假的,我當時越想越生氣,就隨手將3件丟棄到垃圾桶,另一件扔到馬路邊。”

起訴書指出,香港兩依藏博物館為被盜的9件展品投保金額共41萬元,其中3件丟失的被盜物品投保金額共15萬元。

盜竊價值直接關係到該案量刑。檢方出示證據,被盜的9件展品購入價格為165萬元。石柏魁的辯護律師當庭表示,保險單據無法證明丟失物品的價值,因為保險公司出具的證明是整個展品的價值,沒有每件展品的價值,投保數額不能等同於市場價值。

今天的庭審持續近4個小時,石柏魁在做最後陳述時說:“因為不懂法律,作案時也沒有考慮後果會那麼嚴重,現在想起來挺後悔的。”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