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港澳購物注意維權

【中央社24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前往香港、澳門購物消費時務必注意,宜先蒐集相關資料,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陸委會」呼籲民眾,在香港旅遊購物時,可選擇香港旅遊協會的會員商號(商店門口貼有「優」字標記者)消費。而在澳門購物時,宜選擇貼有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發出的「誠信店」標誌的商家。

「陸委會」表示,購買金飾時,可參考店內是否有該年度的「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優質標誌,較有保障。

「陸委會」指出,去年台灣民眾在香港、澳門旅遊發生12起消費爭議案件,大部分是購買照相機、手機等3C電子產品或購買中藥粉等。

「陸委會」出版的「台灣心港澳情─台港澳交流答客問」手冊,列有赴港澳旅遊消費應注意事項,新聞稿中特別提醒國人注意。

而如果民眾在港澳購物發生糾紛,可分別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也可以向陸委會駐港澳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