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加薪法案可望在5月1日生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法案建議公布後翌月首日生效,委員會期望盡快簽署意見書,安排全體大會審議,趕及5月1日起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細則性討論調整公務員薪酬法案,鄭志強會後表示,政府與委員會基本沒有分歧,加薪幅度為6.45%,即每點從62元加到66元,並共識盡快完成審議工作。他指出,法案建議生效日期是公布後翌月首日,立法會期望趕及5月1日起生效,2個工作小組正技術分析法案,預料復活節假期後簽署意見書,安排全體大會審議。
被問及有議員稱公務員薪酬評議會對追溯加薪已有共識,鄭志強指出,評議會是諮詢組織,不能決定法案最終方向。他指,現法案沒定追溯,條文清楚表達生效日是公布後翌月首日,即表示法案無承諾設溯期。他批評有評議會成員公開會議內部言論,有如香港有人將行政會議成員發言公開一樣,不利於諮詢機構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