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高官稱中國溫和物價上漲不可避免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在16日出版的《求是》雜誌撰文稱,在經濟快速增長的過程中,一定程度的價格上漲難以避免。今年中國穩價安民的任務十分艱巨。

彭森指出,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將長期面臨“兩個不可避免”的趨勢。一是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城鄉居民消費水準的提高,對農副產品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價格出現上漲趨勢不可避免。二是由於中國人多地少,人均資源佔有率低,資源性產品價格、勞動力工資和環境保護成本等上漲的趨勢不可避免。據統計,2005年到2010年,中國工業企業原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累計上升42%,土地交易價格累計上升79.2%,農村用工成本累計上升1.36倍。這些成本,遲早都要反映到最終價格上。

他強調,“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雖有聯繫,但絕不能簡單地把物價上漲等同於通貨膨脹。”在經濟轉型、快速發展階段,適度、溫和的物價上漲不僅是難以避免的,也應是可以承受的。

文章稱,中國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需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這在客觀上會增加企業生產成本和城鄉居民生活成本,造成一定程度的價格上漲。但只要物價漲幅控制在合理區間內,明顯低於經濟增速,明顯低於居民收入增長幅度,“那麼,這種可控的、溫和的物價上漲就是社會可承受的,也是宏觀政策可接受的”。

2000年至2006年間,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0%,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年均增長1.2%,有觀點據此認為中國可以同時實現高增長和低通脹。對此,彭森在文章中說,那段時間與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和美國資訊技術創新帶來的“新經濟”等因素密切相關,是特殊現象,不是經濟運行的常態。希望中國長期保持“高增長、低通脹”,只是美好願望。統計分析表明,改革開放33年,經濟年均增長9.6%、價格總水準年均上漲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價格總水準年均上漲7.1%。

他表示,“十二五”期間,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是中國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中國煤炭、石油、天然氣、水等重要的資源性產品價格還存在許多矛盾,環境損害的成本還沒有完全計入相關商品價格,需要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係,完善要素、環境價格形成機制。

他同時指出,在推進價格改革的過程中,要把握好改革的時機、節奏和力度,既要考慮經濟發展的需求,也要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既不能因價格總水準上漲就停止改革,也不能因為價格總水準比較平穩就集中推出改革措施。此外,價格改革要與財稅、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協調推進,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將改革的負面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