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島、釣魚島納入中國海洋觀測預報

【中新社北京6月1日電】《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於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歷史上首部關於海洋觀測預報活動管理的法律規範,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開展包括黃岩島、釣魚島等海島及其附近海域的海洋環境預報。

國家海洋局海洋預報減災司司長王鋒表示,中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海岸線1.8萬多公里,面積大於500平方米以上的島嶼有6961個。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的規定以及中國相關法律,中國主張管轄的海域有約300萬平方公里。海洋環境預報包括海島預報和漁場預報,開展包括黃岩島、釣魚島等海島及其附近海域的海洋環境預報是中國的職責,

國家海洋局新聞發言人石青峰表示,隨著海上國際合作和開發程度的不斷提高,境外勢力竊取中國管轄海域海洋狀況資料的情況日益增多,對中國的海上國防安全造成潛在威脅。該《條例》明確規定,國際組織、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中國管轄海域從事海洋觀測活動,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危害我國國家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的海洋觀測資料和成果;確需提供的,必須報有關海洋主管部門批准。

石青峰曾表示,中國已經逐步建立了由岸站、浮標、船舶、衛星、飛機、雷達等手段組成的立體化海洋觀測網以及統計和數值預報相結合的海洋預報系統。該《條例》主要就海洋觀測網的統一規劃與建設、海洋觀測站(點)和觀測環境的保護、海洋觀測資料匯交和共用、海洋預報警報資訊發佈等作了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農林城建資源環保法制司司長王振江介紹說,為最大限度避免海洋觀測站(點)及其設施、觀測環境遭到破壞,《條例》指出,海洋觀測站(點)及其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要避免對海洋觀測站(點)及其設施、觀測環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