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調整經屋一房廳政策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調整經屋一房廳政策

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前日在第二場公屋發展策略公眾諮詢會上回答與會者有關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將會考慮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將「萬九公屋計劃」中剩餘的一房廳單位,提供予青年或新婚夫婦購買。她還透露,政府相關部門已因應「萬九公屋」的銷售情況,調整「後萬九公屋」計劃,初步以兩房一廳為主,其中正在招標的青洲坊一、二地段,單是兩房廳及三房廳單位合共已佔逾八成,一房廳單位所佔比例已減少。

這是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實際上,當月前政府有關單位在宣佈啟動「後萬九」公屋首個計劃時,曾透露在「萬九」公屋中,九千一百九十六個經屋單位中,有二千六百五十八個單位是一房廳單位,但卻遇到了「滯銷」,可能至少有一千五百個一房廳單位「無人問津」。這就引發了包括建制派議員在內的各方人士的強烈質疑,認為這是為了「為萬九公屋計劃湊數」之作。而對於有批評在「萬九」公屋中,9,196個經屋單位有2,658個一房廳單位是不符實際,而政府官員在回應時表示,這是因為在規劃「萬九公屋計劃」時,有三千七百九十二個輪候家團申請一房廳單位,這是根據申請者「白紙黑字」填寫所得,並非出於房屋局的臆測。但又承認,在永寧和湖畔兩個經屋推出後,一房廳單位出現滯銷情況,截至本月六日,已有六百一十八個家團選購了一房廳單位,現有四百九十八個一房廳輪候家團,當中有二千六百七十六個家團沒有選購一房廳。若以放棄的數目對比當時選擇一房廳的三千七百九十二個輪候家團數計算,有七成家團放棄選擇一房廳。

從這一系列數據中,我們可以粗略瞭解到,當初房屋局制訂的計劃,確實是有其數據作支撐,並依此來作策劃的。當然,也不排除有為了緩解社會上對「萬九公屋」的壓力,為了「湊數」,在可供興建公屋的土地資源緊缺、時間緊迫等客觀因素之下,為了盡快完成「萬九公屋計劃」,而較多地安排了一房廳單位,以利於以最少的資源、時間,完成最多的公屋單位的因素。

我們相信,當初在作申請公屋尤其是經屋登記,及政府有關部門在據此進行公屋規劃時,有三千多個家團是以一房廳為主訴求,確是真實的。但這已是好幾年前的數據了,遠追不上當今的形勢變化,可以說是「計劃不如變化快」在澳門特區公屋領域的具體反映。尤其是忽略了以下的幾個因素:

一、當初的申請經屋登記,是在特區政府以至是前澳葡政府已經多年停擺公屋政策之下進行的,申請家團擔心難以排隊輪候得上,因而就採用「降格以求」的手法,以一房廳為主訴求,以求可以容易「中標」,並可盡快實現「上樓」,其實這是某種形式的「哀兵戰術」。但料想不到在新任崔世安就職後,極為重視公屋問題,把「萬九公屋」視為其建構和諧社會,落實「以人為本」施政理念,實施決策科學化的重點中的重點,而且也以雷厲風行的作風和極為快速的進度,推動公屋建設。過去十多年間「西望長安不見家」,根本不可想像的公屋群,現今都已以「湖畔大廈」及「居雅大廈」都「忽如一夜梨花開」地矗立在人們的眼前,多年的「上樓之夢」即將可圓,因而也就不再那麼執著那個以為可以「捷徑上樓」,但實質卻是損害自已居住正義利益的一房廳卑微訴求。

二、當初進行輪候登記時,參與登記者的經濟條件並不佳,因而也就「就住就住」,申請較為低價的一房廳單位,「急於上樓」的位階高於「追求居住品質」,因而也就顧不上自己家團有多少人,尤其是其中一些孩子已經接近成年的窘境。如今,在澳門經濟全面發展的帶動之下,許多家團的收入已有所提升,澳門受薪階層的月收入中位數,已從回歸前的不到五千元,上升到一萬一千多元。而且從政府公佈的售價看,經房的價格也不太貴。因而輪候者現時的心態,就不但是希望能早日「上樓」,而且更重視「居住品質」的問題,因而也就嫌棄一房廳,尤其是對有子女的家團而言。

三、由於特區政府的努力,不但是「萬九公屋計劃」即將完成,而且「後萬九」的六千多單位又即將上場,可供輪候者選擇的空間擴大了許多。那些一房廳單位的設計,除了是新婚夫婦之外,根本就不適合一個家團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團。其實,即使是新婚夫婦,由於經濟房屋有「十六年禁售」條款的限制,他們在入住後不久就將會生育,在「十六年禁售期」尚未結束,其孩子已經十多歲,一房廳已根本不適應其居住正義及利益。因此,即使是新婚夫婦,對一房廳單位也已是「窒步」。

還有很多其他的原因,但相信上述幾個因素,還是較為主要的。

在此情況下,房屋局如果還是「一本通書睇到老」,以當年的標準來衡量今日的情況,可能就會犯保守主義及短視的錯誤。因此,必須與時俱進,實事求是,根據現今甚至是未來家團的需求,調整政策,盡量減少一房廳的供應,多些推出較受歡迎的二、三房一廳。這個調整或許會對「萬九計劃」的如期完成構成壓力,但倘若事前做好「安民告示」的工作,向廣大市民解釋清楚,相信大家還是會理解及包容的,甚至反而讚賞政府相關部門的接受群眾意見,靈活調整的做法。

這個教訓,也是特區政府在進行《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二零一一--二零二零)》諮詢工作時必須注意吸取的。

實際上,澳門居民對住房的需求,已從當初的只求「蝸居」,發展到今日的「安居」。尤其是特區政府推出「宜居城市」等追求目標之後,居民們已不單止是希望能夠「有瓦遮頭」那麼簡單,已進入到追求「住得較為舒適」的階段。這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標誌,也是「一國兩制」成就的最新進展。盡管可以要求他們使用以其當年是「住板間房」、「住木屋」的「憶苦思甜」手法,教育新一代不要過分追求急於「住大屋」,但這一手法的片面性也是明顯的:難道社會就不要發展?難道人們對住的追求仍然停留在葡國實行殖民管治的時代?目前只能是勸告他們,不要好高騖遠,一出社會工作就追求有樓有車,一步到位,而是應當循序漸進,量力而為。

當然,特區政府的公屋政策也予調整以作配合。在「十六年禁售」的情況下,可多些考慮「先租後買」方式,將那些已成為既成事實的一房廳單位,租給新婚夫婦,待他們有了孩子也有了經濟能力之後,允許他們登記輪候購買面積較大的二、三房廳單位經濟房屋。這既可解決目前一房廳單位「滯銷」的問題,又能在堅持原則之下靈活處理「十六年禁售」的問題。

總之,房屋局當初作出一房廳單位較多的計劃安排,確實有其輪候登記的數據作支撐,所謂「湊數」的質疑是多慮了;但又不能墨守成規,應當根據形勢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予以適當調整,並在「後萬九計劃」中以二、三房一廳單位為主。這也正是對房屋局官員的管理手段走向成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