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巴士加價

【本報訊】政府已批准三間巴士公司加價兩成三,完成行政程序後,透過《政府公報》公布。

政府於今年4月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巴士服務單價的申請,已作出審批,目前正進行最後行政程序,之後透過《政府公報》,正式向外公佈。

根據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規定,營運公司每年最多可向特區政府提出一次調整單價申請,調整幅度視乎公司提交申請時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公佈的三項指數,包括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僱員平均薪酬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按公式計算而定。倘若這三項指數下調,政府有權提出調低單價。

外圍經濟環境轉變,主要經營指數不斷上漲,今年4月交通事務局收齊三間巴士公司自提出調整巴士服務單價的申請,當中有公司申請加價超過五成。根據統計暨普查局2012年3月份公佈的資料顯示,2011年底及2012年2月的指數同比2010年,分別上升9.75%、33%及20.88%,其中佔公式比例近五成的僱員薪酬指數,升幅最大,達33%,經分析資料及計算合同所訂定的指數後,政府同意按合所訂調整機制,調升各類服務單價約23%。目前正進行行政程序,隨後刊登《政府公報》向外公佈。

另外,交通事務局已責成巴士公司提升服務,回應公眾需要。交通局正加緊建立巴士服務評鑑機制及重整巴士路線。評鑑機制擬研引入“巴士族(經常搭乘巴士的市民)參與的可行性,讓公眾直接參與公交服務的監督,預計年底前可推行。調整巴士路線爭取今年第三季諮詢公眾,以便儘早優化巴士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