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法案易名 為非強積金奠基

【本報訊】正在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審議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改名為《公積金個人帳戶》法案,為未來的非強制性公積金奠定基礎。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改名並無改變立法原意,因為法案主要目的是通過法律,將現有的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自動轉換成日後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法案沒有規範中央公積金強制性或非強制性、供款比例或公積金可攜性等問題,按社會文化司長張裕在立法會的引介,法案是構建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基礎,通過法規以非強制性推行,3年內按計劃逐步實現雙層式社保。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中央公積金制度框架法案時,多名議員批評法案過多內容由行政法規補充,同時無提及勞資供款比例、現有私人退休金如何併入這制度,並關注中央公積金成為強制性的日程表,認為這法案只規範政府注資。鄭志強說,政府表示公積金須否強制實行需要社會共識,政府立場是朝強制性方向發展,希望以法律設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後,進一步探討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具體內容。

鄭志強稱,修改後的法案主要賦予三大功能,包括設立政府啟動資金帳戶(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1萬元政府注資)、政府財政盈餘資金撥入、其他應轉入資金(未來的顧主僱員供款)。法案條文將更人性化,如規定嚴重傷病者、配偶及直系血親姻親有嚴重傷病、收取殘疾金人士等可提前支取資金。

鄭志強預料政府可下星期提交法案的新文本,月底前可提交立法會細則性審議。